更新时间:2022.08.08
如果合同未约定盖章后生效的话,是否盖章对合同的效力并无影响。房屋租赁合同属于合同的一种,合同为两方或两方以上的民事主体就某一民事法律关系的发生、变更、消灭而做出的一种契约。只有所有当事人做出了意思表示(签字),合同才对其有约束力。
房屋租赁无合同拖欠房租房东有权从押金中扣取租户应当缴纳的租金,扣取的数额应相当于租金数额及违约金数额;房东通知缴纳房租履行催告义务后仍未交付的,房东可以解除合同并向租户追究违约责任。
(一)按照《民法通则》第61条和《合同法》第58条规定,房屋租赁合同被确认无效后,按照无效合同的处理原则,主要是承租方腾退房屋,租赁房屋恢复到签订合同之前的状态,承租方负责将租赁期间添附物拆除或与出租方协商抵扣租金等。造成合同无效的过错方还
融资租赁合同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约定租赁物: 1、租赁物的交付和检验条款一般由供应商直接交付给承租人确认的交付地点,承租人负责接收和验收; 2、租赁物的使用、维护和保管条款; 3、租赁物的保险条款。 根据2021年1月1日生效的《中华人民共和
房屋租赁期限,是指承租人使用出租人房屋的期限。当事人约定了租赁期限的,为定期租赁;未约定租赁期限的,为不定期租赁;租赁期限6个月以上,而未采用书面形式的,应当视为不定期租赁。定期租赁和不定期租赁合同的租赁期限均不得超过20年。租赁期限超过2
1.受托一方的法律地位不同。委托合同中接受委托一方为受托人,他在与第三人从事民事法律活动过程中,实际上处于类似委托代理人的地位。而租赁合同中的受托一方为租赁人,他不介入委托人与第三人所签订的合同关系之中,在租赁过程中只处于一个中介服务人的地
主要从下面四个方面进行审查: 1、合同主体是否符合规定,即出租人与承租人是否具备有效民事行为的构成要件。 2、房屋是否为法律法规禁止出租。 3、房屋租赁合同的内容是否合法。 4、是否进行过登记备案。
房屋租赁合同应写明当事人的姓名或名称及地址;房屋的位置、面积、装饰及设施;房屋用途;租赁期限;租金数额及交付方式;房屋维修责任;装修的约定;转租的约定;解除合同的条件;违约责任以及当事人约定的其他条款。
需要核对所盖公章的单位是不是就是合同的一方当事人,其对租赁的商铺有没有享有权利,如享有权利合同有效,不享有权利合同待定,如果能得到商铺真正的所有权人确认合同后合同才有效。
在租赁合同关系中,出租人与承租人之间、承租人与次承租人之间分别成立独立的合同关系,违约责任的范围应当限定在合同双方当事人之间,不应扩大至合同主体之外。 二是合同权利义务合法性原则。如A(出租人)与B(承租人)之间的合同成立与解除是合法的,B
租赁合同解除,并不意味着转租合同也要解除。 符合以下条件订立的转租合同仍然是有效的,但是因为转租方履行不能的,次承租人可以要求转租方承担违约责任: 1.订立合同时,当事人双方都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2.双方在订立合同时意思表示真实,不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