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7.12
父母没有结婚证补办有两种情况: 1、自始至终无结婚证,父母需持户口簿、身份证、照片、居委会或单位出具事实婚姻证明到当地民政部门办理结婚登记; 2、有结婚证但已丢失的,可以凭户口簿、身份证向原登记部门申请补领。婚姻登记机关核实父母的婚姻登记档
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符合规定的,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完成结婚登记,即确立婚姻关系。补办结婚证需要的材料有: 1、本人身份证、户口本; 2、结婚证丢失证明; 3、查档证明; 4、双方近期二寸免冠合影照片三张
男女双方没有结婚证的,由于没有形成合法有效的婚姻关系,所以不存在离婚的问题,双方自行解除同居关系即可。如果是在1994年2月1日民政部《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公布实施以前,男女双方同居且符合结婚实质要件的,则按事实婚姻处理,双方可以通过诉讼方式
这个关键要看你是否属于事实婚姻,如果你们双方是在94年2月1日之前,共同生活在一起,也以夫妻名义,而且双方都符合结婚的实际要件,就是没领证,这种情况下,婚姻法现在承认,它属于事实婚姻。如果现在想离婚,第一种方式,可以去民政局先补办结婚证,然
父母不给户口本应该采取如下方式办结婚证:一般情况下,当事人可以到户籍所在地的户籍管理机关开具户籍证明办结婚证;办理结婚登记要男女双方共同在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登记,男女双方符合结婚的条件,婚姻登记机关在查明双方的相关证件之
父母之前没有结婚证的,可以到婚姻登记机关办理补办登记,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符合法律规定的,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完成结婚登记,即确立婚姻关系。
一、如果是1994年2月1日民政部《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公布实施以前,双方没有登记结婚,但已经符合结婚实质要件,则形成事实婚姻,如果离婚则需要通过诉讼的方式进行。 二、如果是如果是1994年2月1日民政部《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公布实施以后没有办
父母的结婚证的补办手续:法律规定,要补办结婚证的,当事人可以持户口簿、身份证向原办理婚姻登记的机关或者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办理结婚证。婚姻登记机关工作人员对当事人的婚姻登记档案进行查证,确认属实的,应当为当事人补办结婚
没有办理结婚证离婚的方法: 1、如果是在1994年2月1日《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实施前结婚的,男女双方都符合婚姻的实质性要求的,婚姻合法,受法律保护的,应当按照正常的离婚程序进行; 2、如果是在1994年2月日《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实施后结婚,
没有结婚证可以先补办结婚证再办理离婚。如果是事实婚姻,则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离婚证遗失的,当事人可以持户口簿、身份证向原办理婚姻登记的机关或者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补领。 办理结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
有结婚证但丢失的,可以持户口簿和身份证向原登记部门申请补发。婚姻登记机关核实你父母的婚姻登记档案,确认属实的,应当为父母补发结婚证。必须持证: 1、本人身份证,户口本; 2、结婚证丢失证明; 3、查档证明。(原登记机关或档案局出具); 4、
没有结婚证离婚时先补办结婚证。先补结婚证再办离婚证的方式: 1、双方可以凭户口簿和身份证向原婚姻登记机关或其中一方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补办; 2、婚姻登记机关核实婚姻登记档案,确认属实的,补发结婚证; 3、对方不配合补办结婚证的
没有结婚证离婚的方法: (一)1994年2月1日以前,男女双方已经符合结婚实质要件的,按事实婚姻处理。除非双方愿意补办结婚登记,否则只能到人民法院起诉离婚,离婚案件法院一般会在六个月内审结。如果双方补办结婚证的,可以选择协议离婚或者诉讼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