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3.21
引诱、容留、介绍卖婬罪立案标准是: (1)引诱、容留、介绍二人次以上卖淫的; (2)引诱、容留、介绍已满十四周岁未满十八周岁的未成年人卖淫的; (3)被引诱、容留、介绍卖淫的人患有艾滋病或者患有梅毒、淋病等严重疾病等。 引诱、容留、介绍卖淫
本罪侵犯的客体是社会治安管理秩序。 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引诱、容留、介绍他人卖淫的行为。 本罪的主体为一般主体,即任何达到刑事责任年龄、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实施了引诱、容留、介绍他人卖淫行为的,都可构成本罪。 本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
达到引诱五人以上卖淫,引诱、容留、介绍十人以上卖淫,引诱三人以上的未成年人、孕妇、智障人员、患有严重性病的人卖淫,或者引诱、容留、介绍五人以上该类人员卖淫,引诱卖淫非法获利人民币五万元以上以及其他情节严重情形的标准的,引诱卖淫罪才能立案。
诱惑、容忍、介绍他人卖淫的情况之一,应立案追诉:(1)诱惑、容忍、介绍两人以上卖淫的;(2)诱惑、容忍、介绍未满14岁未满18岁的未成年人卖淫的;(3)诱惑、容忍、介绍卖淫的人患艾滋病、梅毒、淋病等严
诱惑、容忍、介绍他人卖淫的情况之一,应立案追诉:(1)诱惑、容忍、介绍两人以上卖淫的;(2)诱惑、容忍、介绍未满14岁未满18岁的未成年人卖淫的;(3)诱惑、容忍、介绍卖淫的人患艾滋病、梅毒、淋病等严
只有符合下列标准的卖淫罪才能立案:(一)被卖淫人患有艾滋病、梅毒、淋病等严重性病;(二)容留两人以上卖淫;(三)容留十四岁以下十八岁以下未成年人卖淫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五十九条第一款引诱、容留、介绍他人卖淫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第三百六十一条旅馆业、饮食服务业、文化娱乐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的相关规定,引诱、容留、介绍卖淫罪是指用金钱、物质或者是一些其他利益诱惑他人卖淫,或者是提供场所给他人卖淫,又或者是对卖淫进行介绍、拉拢、勾引、教唆等行为的,只要行为人实施了引诱、容留、介绍卖淫的其中一个行为就构成
根据《刑法》有关的规定,容留他人吸毒罪最新立案标准为:容留他人吸毒,具体指的是行为人实施了容留吸毒者的行为,无论容留的行为是处于主动还是被动,只要实施了实际容留吸毒者的行为,即可构成本罪,应该予以立案并追诉有关的刑事责任。 容留他人吸毒罪,
买卖公民信息涉嫌触犯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如果出售或者提供行踪轨迹信息,被他人用于犯罪的;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他人利用公民个人信息实施犯罪,并向其出售或者提供公民个人信息的;或者违法所得五千元以上的,都符合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的定罪标准。因为,根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