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12.01
商标许可合同的特殊条款有: 1、鉴于条款。应当包括商标名称、注册的国别、注册证号、注册日期许可人和被许可人的经营范围及执照号码等方面; 2、授权条款。应当包括许可范围以及许可种类等; 3、价格条款; 4、使用范围条款; 5、合同期限条款;
商标使用许可的三种形式是普通许可、独占许可、排他许可。商标注册人可以通过签订商标使用许可合同,许可他人使用其注册商标。许可人应当监督被许可人使用其注册商标的商品质量。被许可人应当保证使用该注册商标的商品质量。
商标合同许可包括的特殊条款: 1、鉴于条款; 2、授权条款; 3、价格条款; 4、质量监督条款; 5、使用范围条款; 6、合同期限条款; 7、合同备案条款。
商标权许可转让合同无效的情形: 1、商标注册证失效。 2、转让擅自改变了注册商标的文字、图形及其组合的。 3、未经有关部门批准,自行改变注册人名义、地址,以及其他事项而未办理变更手续的。 4、对可能产生误认、混淆或者其他不良影响的转让注册商
商标许可合同的特殊条款有鉴于条款、价格条款、质量监督条款、合同期限条款、合同备案条款等。合同的内容由当事人约定,当事人可以参照各类合同的示范文本订立合同。
商标许可合同应注意以下事项: 1.注意商标的权利状态; 2.注意商标的权利主体; 3.注意商标的效力范围; 4.注意商标使用许可合同的备案; 5.注意维持商标的有效性; 6.注意保证使用被许可商标的商品质量; 7.注意许可合同终止后相关产品
商标使用许可的形式主要有三种: 1、一般使用许可; 2、排他使用许可; 3、独占使用许可。 商标注册人可以通过签订商标使用许可合同,许可他人使用其注册商标。许可人应当监督被许可人使用其注册商标的商品质量。被许可人应当保证使用该注册商标的商品
商标许可备案合同的注意事项: 1、商标使用许可合同备案手续由许可人办理。 2、商标转让申请未经商标局核准时,不能以受让人名义办理商标使用许可合同备案。
行政许可制度与备案制度都是在政府机关所办理的,但在其作用性质等方面有所不同,它们的区别为: 1、性质不同。行政许可是国家行政机关对不特定的一般人依法负有不作为义务的事项,在特定条件下,对特定对象解除禁令,允许他作为的行政活动。而备案仅仅是在
一、独占许可使用人具体的权利有。 1、独占许可使用人在许可合同约定的范围内对许可人的注册商标享有独占使用权; 2、商标独占许可使用人有权在许可合同约定的范围内禁止许可人自己使用该商标以及禁止许可人将该商标的使用权再许可给第三人,可以简称禁用
1、行政奖励,是指行政主体为了表彰先进、激励后进,充分调动和激发人们的积极性和创造性,依照法定条件和程序,对为国家、人民和社会作出突出贡献或者模范地遵纪守法的行政相对人,给予物质的或精神的奖励的具体行政行为。 2、行政给付,是指政府通过给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