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12.01
1、因乙方使用注册商标的商品因严重质量事故,给甲方商标形象造成严重损害或造成恶劣影响,且乙方没有能力挽回所造成的影响的,甲方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并要求乙方赔偿因此给甲方造成的直接损失和预期可得利益。 2、因甲方的相关注册商标权权属产生纠纷或
有独三和无独三的区别是:范围不同。参诉理由不同。参诉方式不同。诉讼权利不同。有独三是指对本诉当事人争议的诉讼标的有独立的请求权的第三人。无独三是指对原、被告争议的诉讼标的没有独立请求权,但与案件处理结果有法律上利害关系而参加诉讼的人。
在下列情形下商标权许可转让合同无效: 1、商标权许可转让合同主体不适格; 2、商标权许可转让合同内容或形式违法。例如,未办理变更登记手续; 3、商标权许可转让合同当事人恶意串通、损害他人合法权益的等。
商标使用许可的程序:由许可人与被许可人签订许可合同。然后,双方携带本人身份证明材料、权属证明、商标使用许可合同等材料向商标局申请备案。商标局经审查,确认符合条件的,准予许可,并进行公告。
商标许可使用的方式:独占许可、普通许可、排他许可、部分许可等。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商标注册人许可他人使用其注册商标的,应当与其签订商标使用许可合同,并共同向商标局备案。
一、注册商标使用许可合同期限最长不能超过10年,可以续签。 二、注册商标的有效期为十年,自核准注册之日起计算。 三、注册商标有效期满,需要继续使用的,商标注册人应当在期满前十二个月内按照规定办理续展手续;在此期间未能办理的,可以给予六个月的
商标使用许可证分类有: 1、独家使用许可证,是指商标注册人在约定的期限、地区和约定的方式,只允许一个被许可人使用该注册商标,商标注册人可以按照约定使用该注册商标,但不得单独允许他人使用该注册商标; 2、普通使用许可证,是指商标注册人在约定期
行政确认和行政许可的联系:行政许可与行政确认通常是同一行政行为的两个步骤,一般是确认在前,许可在后;确认是许可的前提,许可是确认的结果。行政确认和行政许可的区别: 1、行为对象不同。 2、行为的法律效果不同。 3、行为性质不同。 4、内容不
商标许可使用合同单方解除合同的条件有: 1、不可抗力; 2、一方实施违约行为导致对方合同目的不能实现; 3、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等。 根据《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三条第一款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 (一)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
就所持有的商标向他人进行许可的流程是双方当事人签订许可使用合同许可他人使用注册商标,然后由双方共同向商标局备案,提交身份证明、商标注册证复印件、商标使用许可合同、商标图样等材料,最后由商标局进行公告。
食品经营许可证和流通许可证本质上没有区别,都是用来规范从事食品经营活动的。两个许可证是新旧交替的关系,现在食品经营许可证代替了食品流通许可证。
食品流通许可证和食品经营许可证含义是相同的。2015年10月1日起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实施《食品经营许可管理办法》,食品流通许可和餐饮许可合并为食品经营许可,食品经营许可证代替食品流通许可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