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3.01.02
债权人失踪了,债务人想要还款的,可以进行提存,失踪满两年的,其利害关系人可以申请人民法院宣告其为失踪人,其财产代管人可以向债务人要求偿还债务。
债务人失踪担保人去世的,债权人可以直接向法院提起诉讼,对于下落不明的受送达人,人民法院可以作出公告送达,如果被告没有正当理由拒不出庭的,人民法院可以作出缺席判决。
在债务人离开住所下落不明满2年后,债权人可以作为其利害关系人向人民法院申请宣告该自然人为失踪人,法院经程序依法宣告失踪后,其财产会由财产代管人代管,此时债权人可以向财产代管人主张债权。
债务人失踪后的办法:当事人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人民法院受理案件后,应当依法进行审理,作出缺席判决。根据相关法律规定,被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可以缺席判决。
1、由债权人向法院申请宣告债务人为失踪人,然后由代管人从失踪人的财产中支付借款。《民法通则》第二十条规定,公民下落不明满两年的,利害关系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宣告他为失踪人。第二十一条规定,失踪人的财产由
债务人被宣告失踪的,债权人可以直接向宣告失踪人的财产代管人提出请求,代管人拒绝支付的,债权人可以直接起诉代管人。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若干问题的意见(试行)》32、失踪人的财产代管人拒绝支付失踪
那也是不能就此免除其还债义务的。而对于债权人来讲,就可以向法院申请宣告债务人失踪,之后就可以用失踪人的财产来清偿债务。此时,若有需要可以直接来电咨询我们的律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相关规定,抵押人将其财产进行抵押之后,其仍然享有该财产的所有权,抵押权人只是享有优先受偿权。所以,抵押人仍然可以处分抵押物,抵押权人的抵押权不受影响,抵押权仍然存在于被转让的抵押物之上。但是需要注意的是,抵押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相关规定,若是当事人一物多押的,抵押权人需按照以下顺序就该动产享有优先受偿权:首先,抵押权都已经登记的,按照登记的时间顺序清偿;其次,抵押权已经登记的优先于未登记的;最后,抵押权都未登记的,债权人就其享有的债权
在民间借贷纠纷案中,因为被告的躲避,使被告没有出庭的情况很常见。如果借钱的人失踪了,且没有正当的理由拒绝出庭应诉,法院有权进行缺席判决。 如果民间借贷案件没办法与被告取得联系,使得法律文书没有送达到被传唤人手中,则可用公告送达的方式,即在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