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9.23
垄断竞争是主要市场形式的一种,在经济学中的概念为:无限趋近于完全竞争的市场结构。垄断作为一种经济现象,出现于资本主义社会,是竞争的对立物,又是竞争发展的必然结果,一般分为卖方垄断和买方垄断。垄断竞争与企业的垄断竞争最大的区别就在于,制度垄断
不正当竞争行为的特征如下: 一、它是一种竞争行为; 二、行为主体是违法竞争经营者; 三、它是一种违法行为; 四、它是一种侵权行为。 不正当竞争行为,是指经营者在市场竞争中,采取非法的或者有悖于公认的商业道德的手段和方式,与其他经营者相竞争的
(1)采用假冒或仿冒等混淆手段从事市场交易,损害竞争对手的行为 (2)商业贿赂行为。 (3)引人误解的虚假宣传。引人误解的虚假宣传是指经营者利用广告或其他方法,对商品的质量、制作成分、性能、用途、生产者、有效期限、产地等作出的引人误解的宣传
不正当行为是违反公正、诚信等商业道德的行为,他的主体是经营者。经营者,是指从事商品经营或者营利性服务的法人、其他经济组织和个人。这里的“法人”包括三类法人,即企业法人、事业单位法人和社会团体法人。需要指出的是这里的事业单位法人是指实行企业化
不正当竞争涉及的犯罪指的是与商标不正当使用相关的犯罪,如未经注册商标所有人许可,在同一种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的商标,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不正当竞争行为的表现形式如下: 1.采用假冒或仿冒等混淆手段从事市场交易,损害竞争对手的行为; 2.商业贿赂行为; 3.引人误解的虚假宣传; 4.侵犯商业秘密的行为; 5.经营者以排挤竞争对手为目的,以低于成本价格销售商品; 6.附条件交易
不正当竞争处罚的金额标准如下: 1、商业贿赂的,处10-300万元的罚款。 2、商品作虚假或引人误解的商业宣传,处20-100万元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处100-200万元的罚款。 3、混淆行为的,违法经营额5万元以上,可以并处违法经营额5倍
不正当竞争行为大体有7类: 一、欺诈性交易方法。 二、商业贿赂行为。 三、虚假广告。 四、侵犯商业秘密。 五、掠夺定价。 六、欺骗性有奖销售和巨奖销售。 七、诋毁竞争对手的商业信誉。
反不正当竞争法中所规定的侵权赔偿标准如下:因不正当竞争行为受到损害的经营者的赔偿数额,按照其因被侵权所受到的实际损失确定;实际损失难以计算的,按照侵权人因侵权所获得的利益确定。
与既往的规制市场秩序、维护市场主体合法权益的有关法律相比,反不正当竞争法具有“行为法特性”、“补充性”及“一定程度的不确定性”等几项特征。
1、级别管辖的确定:不正当竞争民事第一审案件,一般由中级人民法院管辖。各高级人民法院根据本辖区的实际情况,经最高人民法院批准,可以确定若干基层人民法院受理不正当竞争民事第一审案件,已经批准可以审理知识产权民事案件的基层人民法院,可以继续受理
不正当竞争行为是违法行为,违反的是反不正当竞争法。不正当竞争行为是指经营者在生产经营活动中,违反反不正当竞争法的相关规定,扰乱市场竞争秩序,损害其他经营者或者消费者的合法权益的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