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10.09
死亡赔偿金是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的。死亡赔偿金是指对死者的近亲属的财产损害赔偿。属于继承人全体的共同财产。而夫妻共同财产是指婚姻存续期间的工资、奖金、劳务报酬、生产、经营、知识产权的收益、投资的收益等。
婚前首付房是否属于夫妻共同财产,需要区分个人出资、共同出资和房地产登记: 1、婚前一方支付首付并登记在其名下的财产,依照法律规定,属于首付方的个人财产; 2、婚前一方支付首付登记在配偶名下,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3、婚前一方支付首付登记在双方
自己的房屋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婚前一方购买的商品房属于婚前个人财产;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购买的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一方婚前购买,登记在该方名下,婚后由共同财产偿还的,财产归买方所有,但另一方享有债权。父母以子女名义购买的房屋,除父母明确表示赠与
根据我国法律中明确规定,在夫妻双方离婚时,住房公积金是可以作为夫妻共同财产的一部分的,符合处理其他夫妻共同财产的原则。但也要考虑住房公积金的特殊性,要从实际出发进行合理的划分。根据婚姻法中的司法解释,夫妻双方的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内,夫妻共有的
没领结婚证所得的财产,没有特别约定或不能证明购买资金完全由个人所有的,按一般共有财产处理。虽然不属于夫妻共有,但份额上也是一人一半。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的关系存续期间,由共同生产取得的债权或用于共同生活的债务由双方共同承担。债权或所承担的债务
拆迁房是否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一、房产证上如果加上的名字,房子就属于双方的共同财产; 二、房子出售或拆迁后新买的房产有两种情况: 1、如果出售时房产证上只有你男朋友一个人的名字,一般情况下出售所得的价款也还是他的个人财产,用这笔钱买的第二套
转让安置房是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其中一方的安置房不一定属于夫妻共同财产,需要根据情况判断。如果拆迁房屋是婚前取得的,婚后因征收拆迁取得的安置房是在拆迁房屋的基础上给予所有人的补偿,拆迁安置房只属于征收房屋的一方,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相反,如果
夫妻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而获得的精神抚慰金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而属于夫妻个人财产,归个人所有。如果只是一般的精神抚慰金,且是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获得的,那么只要夫妻二人没有约定婚后财产归各自共有,那么该精神抚慰金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1、被拆迁的房屋属于私房,同时确认也属于夫妻共同所有的话,那在拆迁之后获得的补偿,就是属于夫妻共同财产。若拆迁房本身就是一方所有,自然获得的拆迁补偿也属于个人财产。2、被拆迁的房屋属于公房,拆迁补偿以房屋面积为计算依据的,拆迁补偿款应归取得
父母给的钱是否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应当分情况进行讨论,具体如下: 1、如果是父母在婚前给子女的钱,应当属于夫妻一方的婚前财产; 2、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父母明确赠与子女一方的钱财,也属于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3、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父母赠与给夫妻
奖金不一定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的范畴。在婚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或双方获得的奖金可以被认定为是夫妻共同财产,但是夫妻约定婚后财产各自所有的除外。而如果奖金是夫妻一方在婚前获得的,且夫妻又未约定婚前财产婚后共同所有的,则奖金应当被认定为是夫妻个人财
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租金一般认定为共同所有。对房屋这类重大生活资料,基本上是由夫妻双方共同进行经营管理,包括维护、修缮,所取得的租金事实上是一种夫妻共同经营后的收入。
土地补偿款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一方婚前承包土地的延续,具有人身专属性,应归被征地一方所有。因此,土地征地补偿费不能确认为夫妻共同财产。土地征用补偿费用是用来安排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但是,夫妻双方在婚姻存续期间,可以约定对于所得财产归各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