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6.15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八条的规定,工伤认定提出申请应当提交的材料有:工伤认定申请,表包括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原因以及职工伤害程度等基本情况;职工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医疗诊断证明或者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鉴定书)。
申请工伤认定需要提供以下材料:医疗诊断证明或者职业病诊断证明书;工伤认定申请表;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应当自受理工伤认定申请之日起60日内作出工伤认定的决定;对受理的事实清楚、权利义务明确的工伤认定申请,应当在1
工伤认定需要向人社局提供以下材料: (1)工伤认定申请表; (2)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存在劳动关系(包括事实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 (3)医疗诊断证明或者职业病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鉴定书)。
当事人申请工伤认定需要提交以下材料:劳动合同;没有劳动合同的应提交工资支付凭证或记录、职工工资发放花名册、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的记录、用人单位向劳动者发放的“工作证”、“服务证”等;工伤认定申请表;诊断证明等。
申请工伤认定需提交下列材料: 1、工伤认定申请表; 2、与用人单位有劳动关系,包括事实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 3、医疗诊断证明或职业病诊断证明; 4、工伤认定申请表应包括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原因和工伤程度。 工伤认定申请人提供的材料不完整的
申请工伤认定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1、工伤认定申请表,应包括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原因和职工伤害程度; 2、与用人单位有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 3、医疗诊断证明或职业病诊断证明。 工伤认定申请人提供的材料不完整的,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应当一次性书面
申请工伤认定应提交以下材料: (1)工伤认定申请表; (2)劳动者本人的身份证明; (3)劳动关系存在的证明材料; (4)医疗诊断证明或者职业病诊断证明。
申请工伤认定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1、工伤认定申请表; 2、与用人单位有劳动关系包括事实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 3、医疗诊断证明或职业病诊断证明或职业病诊断鉴定。 工伤认定申请人提供的材料不完整的,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应当一次性书面通知工伤认定申请
申请工伤认定需要提交以下材料: 1、用人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 2、工伤事故的书面报告; 3、职工工伤认定申请书; 4、员工身份证复印件; 5、员工与用人单位的劳动关系证明; 6、伤人员首次治疗的诊断书、病历原件及复印件; 7、有关旁证材料,
(一)工伤认定申请表。 (二)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包括事实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 (三)医疗诊断证明或者职业病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鉴定书)。工伤认定申请表应当包括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原因以及职工伤害程度等基本情况。
申请工伤需提交下列资料:申请单位或者申请人的身份证明资料,如单位的营业执照、个人的身份证等;工伤认定申请表;劳动合同书、工资支付凭证;以及医疗诊断书等。
申请工伤认定需要交的材料有: 1、职工或者用人单位提交的工伤认定申请表; 2、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如劳动合同、工资流水等; 3、医疗诊断证明或者职业病诊断证明书。
工伤认定申请应当提交的材料有:工伤认定申请表;劳动合同(没有劳动合同的应当提交工资支付凭证或记录、职工工资发放花名册、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的记录、用人单位向劳动者发放的“工作证”、“服务证”);诊断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