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11.04
刑事拘留批捕后的程序为:对犯罪嫌疑人进行批捕后,由公安机关继续侦查;侦查终结后,公安机关将案件移送检察院审查起诉;如果符合起诉条件的,由检察院向法院提起公诉,这时案件就到了法院的手里,最后由法院对此案作出判决。
人民检察院作出批捕决定的,应批捕,人民检察院不批准逮捕的,公安机关应当在接到通知后立即释放,并且将执行情况及时通知人民检察院。对于需要继续侦查,并且符合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条件的,依法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从犯罪嫌疑人进看守所时算起,侦查机关
检察院批准逮捕后,侦查羁押期限一般为二个月,复杂的可以延长一个月,对于流窜作案、结伙作案、难以取证等复杂案件可再延长二个月,对于可能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犯罪可以再延长二个月,其他复杂案件经最高院批准,可以再延长。侦查终结后,案件移送检察院审
刑事拘留规定的时间如下:一般情况下,刑事诉讼拘留的期限最长为十四日。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拘留期限最长为三十七日。 根据《刑事诉讼法》第八十五条的规定,公安机关拘留人的时候,必须出示拘留证。 拘留后,应当立即将被拘留人
派出所刑事拘留的程序。 一、公安机关办案人员认为需要拘留犯罪嫌疑人时,应填写《呈请拘留报告书》,注明有关犯罪嫌疑人的情况和拘留的理由,呈报公安机关负责人审查批准,签发拘留证; 二、检察机关拘留犯罪嫌疑人,由办案人员提出意见,部门负责人审核,
刑事拘留的流程为: 1、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签发拘留证; 2、公安机关执行拘留时,出示拘留证,并责令被拘留人在拘留证上签名、按指印; 3、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拘留后的三日以内,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
刑事拘留的程序如下: 1、公安机关或者人民检察院认为需要拘留犯罪嫌疑人时,应填写《呈请拘留报告书》,注明有关情况和理由,经部门领导审核,由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签发《拘留证》。 2、公安机关执行拘留时,应持有县级以上公安机关签发的《拘留证》,
刑事拘留后的程序一般是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捕。人民检察院应当自接到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书后的七日以内,作出批准逮捕或者不批准逮捕的决定。如果不批准逮捕的,公安机关应当在接到通知后立即释放,并且将执行情况及时告知人民检察院。
刑事拘留程序是:公安机关和检察院可以决定拘留,拘留由公安机关执行。拘留后二十四小时内要做三件事“送看、讯问、通知”。送看是指拘留后应当立即送看守所,最迟不超过二十四小时。讯问是指拘留后二十四小时内必须讯问;通知是指拘留后二十四小时内必须通知
刑事拘留程序是: 公安机关和检察院可以决定拘留,拘留由公安机关执行。拘留后二十四小时内要做三件事“送看、讯问、通知”。 送看是指拘留后应当立即送看守所,最迟不超过二十四小时。讯问是指拘留后二十四小时内必须讯问;通知是指拘留后二十四小时内必须
刑事拘留的一般程序是: 1、出示拘留证。拘留犯罪嫌疑人,应当填写呈请拘留报告书,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制作拘留证。执行拘留时,必须出示拘留证,并责令被拘留人在拘留证上签名、捺指印,拒绝签名、捺指印的,侦查人员应当注明。 2、立即将被
检察院批准逮捕后,侦查羁押期限一般为二个月,复杂的可以延长一个月,对于流窜作案、结伙作案、难以取证等复杂案件可再延长二个月,对于可能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犯罪可以再延长二个月,其他复杂案件经最高院批准,可以再延长。侦查终结后,案件移送检察院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