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7.29
债权人向人民法院提出破产申请,应当提交破产申请书和有关证据。破产申请书应当载明当事人的基本情况、目的、事实和理由等内容。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指定破产管理人,债权人在规定的时间内参与债权申报,即可按照比例清偿自己的债权。
破产程序终结一年后又查出的破产财产的应当予以追回。破产终结后发现破产人在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前1年内,有无偿转让财产、以明显不合理的价格进行交易、对没有财产担保的债务提供财产担保、对未到期的债务提前清偿、放弃债权行为,有关财产应予以追回。
法定代表人原则上不承担责任。但有关于公司法人人格否认的特定情形的规定,即《公司法》第二十条第三款所述之公司股东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逃避债务,严重损害公司债权人利益的,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法定代表人原则上不承担责任。但有关于公司法人人格否认的特定情形的规定,即《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所述之公司股东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逃避债务,严重损害公司债权人利益的,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债权人可以通过以下方式实现债权:债务人全面清偿债务;如果债务人不履行的,依法就担保人提供的担保财产优先受偿;或者通过行使代位权、撤销权来保全其债权。
债权人在破产程序中权利的行使规定是:债权人依法核查债权、查阅债务人的审计和评估报告,有权请求管理人调取工商内档、债务人银行流水,提请法院对不配合清算的清算义务人强制移交财产资料和司法惩戒,可以合理行使债权人委员会的职权以及合法行使各项救济权
代位权诉讼中债权人可以要求债务人承担连带责任,代位权诉讼是当债务人怠于行使其债权导致债权人的到期债权无法实现的时候,债权人可以向法院申请以自己的名义代位行使债务人对相对人的权利。
连带债务人预期违约的法律规定包括: 1、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合同义务的,对方可以在履行期限届满前请求其承担违约责任。 2、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
根据规定,连带债务人应当就实际承担债务超过自己份额的部分,在其他连带债务人未履行的份额范围内行使追偿权; 即只能主张其他连带债务人各自应当承担的债务份额内未履行的部分,而不是就该超出部分要求其他债务人承担连带债务。 此外,为了合理平衡享有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