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7.29
公司法破产清算的进行是: 1.成立清算组。人民法院应当在宣告企业破产之日起十五日内成立清算组,接管破产企业,清算组应当由股东、有关机关及专业人士组成; 2.清算组接管破产公司; 3.分配破产财产,由清算组提出分配方案,在债权人会上讨论通过;
民法典规定,法人以其全部财产承担民事责任。所以公司进行清算程序后,以公司全部财产清偿债务。如果破产清算的,以破产财产按一定的顺序清偿债务法人解散的,除合并或者分立的情形外,清算义务人应当及时组成清算组进行清算。法人的董事、理事等执行机构或者
债务人破产的,应当是债权人要实现其债权,可以通过申报债权的方式实现,债权人要申报债权应当在法院确定的期限内申报,需要书面说明债权的数额和有无财产担保。
进入破产清算程序的方式是: 1.破产申请由债权人或债务人自向法院申请破产; 2.法院裁定受理人民法院依法裁定并宣告企业破产,企业由此正式进入破产程序; 3.成立清算组企业进入破产程序后,由人民法院自宣告之日起15日内成立清算组; 4.破产企
企业进入破产清算需要作出解散决议后在法定期限内成立清算组进行清算,制定并分配财产方案。之后才能申请注销。未经依法清算的,清算义务人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责任。
进入破产程序后债权人不服生效判决,可以提起债权确认诉讼,应当符合以下要件: 1、债权人应依法申报其债权,否则不得行使诉讼权利,法律规定不用申报的特殊债权除外。 2、管理人对债权人申报的债权已完成审查程序,并编制了债权表,或者对法律规定不用申
连带债务人的份额应当是根据合同中的约定来确定。如果连带债务人的份额难以确定的,则视为份额相同。如果连带债务人实际承担的债务超过其份额的可以就超出部分对其他债务人追偿。 连带责任保证的保证人与债权人未约定保证期间的,保证期限自主债务履行期届满
根据《企业破产法》第一百一十三条,破产财产在优先清偿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后,依照下列顺序清偿: (一)破产人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所欠的应当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支付给
共同债务的连带债务责任的规定:债权人可以请求部分或者全部债务人来履行全部的债务;而实际承担债务超过自己份额的连带债务人,可以就超出部分向其他人追偿,并相应地享有债权人的权利,但是不得损害债权人的利益。
企业法人破产还债程序在破产财产分配完毕时终结。未清偿的债务消灭。根据相关法律规定,破产财产在优先清偿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后,应当清偿破产人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等。
对于有限公司的破产债务,股东的家属一般没有连带责任。有限公司破产的,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但有极少数例外情形,比如股东对公司存在合法借款,并将该借款用于家庭共同生活开支所用,家属知情的,股东家属承担连带责任。
有限公司破产债务股东家属不承担连带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但有极少数例外情形,比如股东对公司存在合法借款,并将该借款用于家庭共同生活开支所用,家属知情的,股东家属承担连带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