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9.30
应当根据实际行为来认定。如果案件是以村委会修建村道,其资金来源是由村民集资,那么凑集的款项虽由镇政府保管,并不属于国有财产的认定,应被认定为集体财产,故而不符合贪污罪的构成要件。但如果案件事实是其他单位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本单位财物非
侵占村集体资金是不是犯罪,要依据侵占的情节、侵占人的身份而定,如果是村委会干部侵占,数额达到刑法标准的,构成职务侵占罪,如果是村支书侵占的,构成贪污罪。
贪污涉嫌贪污罪,职务侵占涉嫌职务侵占罪,两者的区别具体如下: 1、主体要件不同。贪污罪的主体是国家工作人员,主要包括国有公司、国有企业代表等具有国家工作人员资格的人员。而职务侵占罪的主体主要是公司或其他企事业单位的人员,且不具备国家工作人员
共同贪污犯罪,是指二人以上共同实施的贪污犯罪行为。 它有以下特点: 一是贪污行为人必须是两个人(含二人)以上; 二是行为人共同实施了非法占有公共(国有)财物或非国有单位财物的行为; 三是行为人之间具有共同贪污的故意; 四是各共同贪污犯罪人在
共同腐败犯罪一般是指两人以上共同实施的腐败犯罪,具有以下特点: 1、贪污行为人必须是两人以上; 2、行为人共同实施非法占有公共财产或者非国有单位财产的行为; 3、行为人之间有共同腐败的意图; 4、共同贪污犯罪分子在共同故意的控制下,相互联系
贪污罪是职务犯罪,侵占罪不是,职务侵占罪是职务犯罪。 依据刑法的规定,贪污罪一般是指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便利,侵吞、骗取财产的行为,而侵占罪是指对遗失、埋藏、保管财产进行侵占,拒不归还的行不,所以贪污罪是属于职务犯罪。
贪污侵占是职务犯罪,根据我国《刑法》规定,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侵吞、窃取、骗取或者以其他手段非法占有公共财物的,是贪污罪。受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委托管理、经营国有财产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侵吞、窃取、骗
侵占集体财产一般是构成职务侵占罪,要认定构成该罪的,应当具备以下要件:侵犯的客体为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财产所有权;客观方面表现为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侵占本单位财物,数额较大的行为;主体是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主观方面为直接故意
侵占集体财产罪立案标准是: (1)明知属于他人交与自己保管的财物、遗忘物或者埋藏物而仍非法占为己有;将自己业已持有的公私财物非法转为己有的行为,予以立案; (2)为他人的交给自己保管的财物、遗忘物和埋藏物,通过正当、善意、合法的手段,持有他
共同贪污犯罪,是指二人以上共同实施的贪污犯罪行为。 它有以下特点: 一是贪污行为人必须是两个人(含二人)以上; 二是行为人共同实施了非法占有公共(国有)财物或非国有单位财物的行为; 三是行为人之间具有共同贪污的故意; 四是各共同贪污犯罪人在
集体贪污罪即共同贪污犯罪,是指二人以上共同实施的贪污犯罪行为。共同贪污罪的贪污行为人必须是两个人(含二人)以上;共同实施了非法占有公共(国有)财物或非国有单位财物的行为;行为人之间具有共同贪污的故意;各共同贪污犯罪人在共同故意支配下,彼此联
村主任属于职务侵占罪的主体。因为村民委员会及其分设的村民小组是相对独立的农村基层群众自治性组织,有自己的名称、组织机构与场所,依法负有对“农村公共事务的管理以及公共秩序的维护、集体财产的经营与管理”的职能,所以村主任可以是职务侵占的主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