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10.15
有限合伙人不得以劳务出资。我国公司法要求的公司出资是“可以用货币估价并可以依法转让的非货币财产”,而劳务至少不是可以依法转让的非货币财产,股东不得以劳务出资作为公司的注册资本。但是我国法律没有明确禁止个人以劳务获得公司赠予的股权而成为公司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第十六条的规定,普通合伙企业合伙人是可以用劳务出资的。合伙企业,是指两个以上的合伙人共同出资设立的企业。合伙人出资的方式有很多,最常见的是以货币作为出资。除了货币出资外,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或者其他财产权利
根据法律规定,普通合伙人入伙的条件是: 1、协议约定优先; 2、如无约定,则需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 3、订立书面合伙协议,原合伙人如实告知合伙企业经营状况及财务状况。 另外,在司法实践中,退伙的三种情形有: 1.自愿退伙。合伙人按照自己的意
债权有债务人的财产进行担保,可以申请执行,如果债务人提供了财产担保,如将财产进行抵押或者质押,当债务人不履行其到期债务的时候,债权人有权对担保财产优先受偿。
债务担保的债权是优先于无担保的债权受偿,但保物权是指当债务人不履行其到期债务的时候,担保物权人享有的可以对担保财产优先受偿的权利,所以有担保的债权一般是优先于无担保的债权。
合伙企业会承担无限连带责任,我国法律规定,普通合伙企业由普通合伙人组成,合伙人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合伙企业法》对普通合伙人承担责任的形式有特别规定的,从其规定。有限合伙企业由普通合伙人和有限合伙人组成,普通合伙人对合伙企业债务
企业分立后原企业的债务均应由分立后的公司承担连带责任。除非公司与债权人在分立之前就决定由哪个公司承担债务。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公司分立需要经过股东大会的特别决议。
对债务人的债权可以保全。但是人民法院对债务人的债权进行保全,除应具备普通财产保全的一般条件外,还应当具备一定的条件。 1、债务人的财产不能满足保全请求。 这里有两层含义: 一是债务人所实际占有和支配的货币和物资,客观上不能满足或不足以满足保
设立合伙企业是需要签订合伙协议的,若是有新的合伙人入伙应当与全体合伙人签订合伙协议。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合伙协议不得约定将全部利润分配给部分合伙人或者由部分合伙人承担全部亏损。
公司法不适用合伙企业,因为二者是企业类目中并列的分支,公司法只适用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比如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合伙企业没有法人资格,因此不适用。
合伙企业需要开基本户。银行基本账户是指存款企业办理日常转账结算和现金收付的账户,合伙企业的合伙人在使用货币出资时,需将货币足额存入到合伙企业的银行基本户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