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10.12
依据民事诉讼法的规定,民事诉讼当事人不服法院一审判决结果的,可以向上级有民法院提起上诉,也可以向人民检察院申请抗诉。对二审判决不服,可以向上一级法院申请再审,或是进行申诉,申诉指直接向上一级法院申诉,类似申请再审,或是向上一级检察院申诉请求
被告人的辩护人和近亲属,经被告人同意,可以提出上诉。附带民事诉讼的当事人和他们的法定代理人,可以对地方各级人民法院第一审的判决、裁定中的附带民事诉讼部分,提出上诉。对被告人的上诉,不得以任何借口加以剥夺。
一审判决不服上诉的程序为:当事人可以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第二审人民法院应当在三日以内将上诉状交原审人民法院,原审人民法院将上诉状副本送交同级人民检察院和对方当事人,并将全部案卷、证据材料报送上一级人民法院。
当事人不服地方人民法院第一审判决的,有权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当事人不服地方人民法院第一审裁定的,有权在裁定书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上诉应当递交上诉状。
一审二审判决书不服不可以上诉。我国采取的是二审终审制。二审是最终的审判。如果是对一审不服的,可以上诉,但是对二审不服的,是不能上诉的。二审是一个独立的审判程序,不是重审程序。但是如果是一审或者二审的判决生效以后,法院发现原先的审判有误,法院
一审不服上诉的流程是:当事人不服地方人民法院第一审判决的,有权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上诉应当递交上诉状。上诉状的内容,应当包括当事人的姓名,原审人民法院名称、案件的编号和案由等内容。
民事终审判决后,对结果不服的,诉讼当事人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再审;当事人一方人数众多或者当事人双方为公民的案件,也可以向原审人民法院申请再审。当事人申请再审的,不停止判决、裁定的执行。
除非当事人有证据证明一审判决错误,否则二审一般都是维持原判。 《民事诉讼法》规定,第二审人民法院对上诉案件的处理有: (一)原判决、裁定认定事实清楚,适用法律正确的,以判决、裁定方式驳回上诉,维持原判决、裁定; (二)原判决、裁定认定事实错
当事人不服一审判决的,要根据该一审判决是否开始生效来进行处理:1、如果一审判决还未生效,可以在上诉期间内(民事案件的上诉期为15天,刑事案件为10天)向上一级法院提起上诉,由上级法院重新进行审理和判决。2、如果判决已经开始生效,可以由当事人
原告不服一审判决的,那么根据一审判决生效与否的情况有两种途径,如果判决还没有生效,那么当事人可以进行上诉,而具体的上述期限是民事案件的上诉期为15天,刑事案件为10天而如果判决已经生效,那么当事人可以通过审判监督程序进行。而在上诉过程中,上
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上诉应提交上诉状,上诉状向原审人民法院提出,提交副本一份。原审人民法院收到上诉状,应当在5日内将上诉状副本送达对方当事人,对方当事人在收到之日起15日内提出答辩状,人民法院应当在收到答辩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