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1.11.03
个体户核定征收的标准: 1、月营业额2万元以下的,按0%缴纳; 2、月营业额在2至5万的,超过2万元的部分按0.6%征收,未超过2万元的部分不纳税; 3、月营业额在5至10万的,超过2万元的部分按1%征收,其他部分征税不变; 4、月营业额超
征收农用地的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通过制定公布区片综合地价确定。征收土地应当依法及时足额支付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费用,并安排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征收农用地的土地补
征收农用地的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通过制定公布区片综合地价确定;征收农用地以外的其他土地、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
农村集体土地房屋拆迁补偿安置规定,规定了制定的法律依据,执行拆迁的实施单位,被拆迁人的认定,被拆迁房屋的面积认定,补偿安置方式,补偿项目和计算标准,实施程序等。
一、土地补偿费 土地补偿费一般为该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六至十倍。 二、土地征收的安置补助费 按照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计算。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按照被征收的耕地数量除以征地前被征收单位平均每人占有耕地的数量计算。每一个需要安置的农业
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的补偿包括: (一)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 (二)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 (三)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制定补助和奖励办法,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助和
国有土地征收,被征收人可以选择货币补偿,也可以选择房屋产权调换。 被征收人选择房屋产权调换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提供用于产权调换的房屋,并与被征收人计算、结清被征收房屋价值与用于产权调换房屋价值的差价。 因旧城区改建征收个人住宅,被征收人
集体建设用地征收补偿标准: 一、征用耕地的,土地补偿费为该耕地被征用前三年年产值6倍以上10倍以下;征用其他土地的,土地补偿费为邻近耕地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5至6倍;被征用土地上的青苗,能计算产值的,按产值补偿,不能计算产值的给予合理补偿;被
国家征收土地黄皮树的赔偿标准是培育期1到5年平均每株补偿150到220元;初果期6到8年平均每株补偿300到450元;盛果期9到25年平均每株补偿600到1800元;衰果期26年以上平均每株补偿9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