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6.12
交通事故受害人的索赔可以根据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来决定,确定责任方,进行索赔。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根据当事人的行为对发生道路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确定当事人的责任。
交通事故损害赔偿应该找谁赔呢交通事故损害赔偿责任的主体一般是驾驶人。若肇事车辆有买保险的,可以要求保险公司在交强险赔偿限额内予以赔偿;仍有不足的,有商业险的,在商业险的赔偿限额内予以赔偿。若车主与驾驶人不一致的,车主也应承担连带责任。交通事
伤者的损失在对方车辆交强险限额内的由保险公司赔偿,超过部分由肇事方承担。人身损害赔偿项目和标准: 因就医治疗支出的各项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赔偿义务人应当予以赔偿
交通事故受害人的索赔可以根据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来决定,确定责任方,进行索赔。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根据当事人的行为对发生道路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确定当事人的责任。
交通事故损害赔偿责任的主体一般是驾驶人,若肇事车辆有买保险的,可以要求保险公司在交强险赔偿限额内予以赔偿。有些特殊情况导致车主和驾驶人不一致的,可能需要车主和驾驶人承担连带赔偿责任,如因借用车辆出现交通事故,且车主对事故发生存在过错的。
交通事故受害人的索赔可以根据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来决定,确定责任方,进行索赔。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根据当事人的行为对发生道路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确定当事人的责任。
根据目前的司法实践,交通事故赔偿义务人确定的基本原则是:由机动车所有人或者实际占有人(实际使用人)承担赔偿责任。当所有人和实际占有人不一致时,根据运行利益和运行支配原则确定赔偿义务人。
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的,受害人应该找承担事故责任的一方赔偿。但一般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依法在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然后是商业保险,不够的由侵权人承担。
交通事故损害赔偿责任的主体一般是驾驶人。若肇事车辆有买保险的,可以要求保险公司在交强险赔偿限额内予以赔偿;仍有不足的,有商业险的,在商业险的赔偿限额内予以赔偿。 若车主与驾驶人不一致的,车主也应承担连带责任。交通事故责任人死亡,其遗产继承人
受害人遇到交通事故责任人死亡的赔偿是如果有保险的,保险公司在交强险或责任险范围进行赔偿,如果车辆所有人与事故责任人分开的,车辆所有人也是赔偿责任人,如果车辆所有人与事故责任人为同一人的,则其个人遗产可用来赔偿。
交通事故损害赔偿需找交通事故中的过错方。《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条第一款规定,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的部分,按照下列规定承担赔偿责任: (
发生交通事故后受害人应当找责任人主张损害赔偿,具体种类包括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等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若该事故造成受害人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