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9.07
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法定条件是:借款人信用良好,具有稳定的职业和收入,参加了住房公积金制度,借款人夫妻双方均无尚未还清的住房公积金贷款和住房公积金政策性贴息贷款,具有购房合同、城镇常住户口或有效居留身份等。
1.只有参加住房公积金制度的职工才有资格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没有参加住房公积金制度的职工就不能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2.参加住房公积金制度者要申请住房公积金个人购房贷款还必须符合以下条件:即申请贷款前连续缴存住房公积金的时间不少于六个月。
(1)借款人需要向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提出书面申请,还应该填写住房公积金贷款申请表并且要如实提供有关的资料; (2)对借款人、担保人的资格、贷款额度、贷款期限进行审查后,公积金管理中心与借款人可以签订相关合同或者是协议,同时还要按照人民银行
公积金首套房认定标准: 1、对拥有1套普通自住住房并已结清相应购房贷款(含商业住房贷款和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家庭,为改善居住条件而申请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自住普通商品住房的,执行首套房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即购买建筑面积90平方米以下的商品房
公积金首套房满足的条件,具体如下: 1、买房人年满18周岁; 2、买的房子是九十平方米及以下的普通住房; 3、购房人现在名下没有单独或与他人共同购买的住房。 住房公积金的定义包含以下五个方面的涵义: 1、住房公积金只在城镇建立,农村不建立住
烟台二套房首付比例使用公积金在烟台购买二套房,其首付比例不得低于四成,且二套房的贷款利率不得低于首套房利率的1.1倍。使用商业贷款在烟台购买二套房,其首付比例不得低于六成,且贷款利率上浮10个百分点。
自建房公积金贷款条件:借款人信用良好,具有稳定的职业和收入,参加了住房公积金制度,借款人夫妻双方均无尚未还清的住房公积金贷款和住房公积金政策性贴息贷款,具有有效居留身份等。
住房公积金贷款的条件是,借款人必须拥有城镇户籍。借贷人本人及所在单位在当地,按时足额缴纳住房公积金一年以上的,并且借贷人有稳定的收入,信用良好,具备有偿还贷款的能力的是可以进行贷款的。如果借贷人同意办理房地产担保或抵押财产保险的,以及拥有合
1、有稳定的收入、信用良好,有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 2、具有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普通住房的有关手续、文件和规定比例的自筹资金。 3、提供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并经管理中心审定的资产作为担保。 4、按时、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时间
住房公积金贷款条件如下: (一)申请人和参与计算公积金贷款可贷额度的共同申请人在申请当月之前在本市连续按时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满6个月及以上,申请时公积金账户属于正常缴存状态(账户封存、冻结及销户的为非正常缴存状态)。所有贷款申请人须有偿还贷
(一)贷款对象凡在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按规定连续正常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达6个月(职工个人住房公积金缴存账户开户时间距贷款申请时间满180天,缴存账户状态正常,按月连续缴存时间满6个月,不含补缴)及以上的职工,在购买自住住房时可申请公积金贷款或
商业贷款转为住房公积金贷款需要满足下述条件: 1、借款申请人符合住房公积金一般购房贷款条件; 2、借款申请人已领取了所购住房的房屋所有权证、国有土地使用证; 3、原商业性贷款必须是购房贷款且转贷时无两个月以上的欠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