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11.04
雇佣关系因工负伤的,享受以下人身损害赔偿项目,不能获得工伤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误工费;辅助器具费;残疾赔偿金;丧葬费;死亡赔偿金;其他。佣关系以外的第三人造成雇员人身损害的,赔偿权利人可以请求第三人承担赔偿
劳动雇佣关系中的职工如果符合下列情形的,成立工伤:职工在单位上班时因工负伤的;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外出办工期间因工负伤的;或者上下班途中遭遇本人不承担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伤害的等。
对于雇佣关系工伤赔偿的赔偿项目有: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停工留薪期工资;医疗费、护理费、残疾器具费等相关费用。其具体赔偿标准请参考《工伤保险条例》。
雇员在从事雇佣活动中因安全生产事故遭受人身损害,发包人、分包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接受发包或者分包业务的雇主没有相应资质或者安全生产条件的,应当与雇主承担连带赔偿责任。属于《工伤保险条例》调整的劳动关系和工伤保险范围的,不适用本条规定。
1.雇佣关系不同于劳动关系,不能依据《工伤保险条例》进行赔偿,雇员在从事雇佣活动中遭受人身损害,雇主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2.受害人遭受人身损害,因就医治疗支出的各项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
雇佣关系中雇工受伤,不能认定为工伤,也即受伤的劳动者是不能申请工伤,然后获得工伤赔偿的。 构成工伤的条件: (一)主体:必须是劳动者 (二)主观方面:必须是非基于本人意志造成的事故伤害 (三)时间方面:必须是工作时间 (四)地点方面:必须工
两者的区别是法律规制不同,雇工属于劳务关系,由民法调整,工伤属于劳动关系,由劳动相关法律调整。劳务关系大部分是由民法中的侵权责任规制的。而劳动关系是由劳动法规制的,当职工受到工伤时,可以受到国家劳动监管部门的保护,与劳务关系相比,劳动关系中
雇佣关系和劳动关系的法律区别: 一、主体范围不同。 二、紧密程度不同。 三、待遇以及劳动报酬支付不同。 四、劳动争议处理程序不同。 五、法律适用不同。
法律规定,在雇佣关系之中,如果雇员在从事雇佣活动中遭受人身损害,雇主应当承担赔偿责任。雇佣关系以外的第三人造成雇员人身损害的,赔偿权利人可以请求第三人承担赔偿责任,也可以请求雇主承担赔偿责任。雇主承担赔偿责任后,可以向第三人追偿。
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损害发生后,当事人可以协商赔偿费用的支付方式。协商不一致的,赔偿费用应当一次性支付;一次性支付确有困难的,可以
个人在雇佣关系中受伤的一般不算工伤。如果劳动者在劳动关系中因工受伤,且符合法定的情形的,才能算作工伤。但是雇员可以与雇主根据各自的过错来承担相应的损害赔偿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