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7.09
不动产预告登记,即为保全一项以将来发生的不动产物权变动为目的的请求权的不动产登记。它将债权请求权予以登记,使其具有对抗第三人的效力,使妨害其不动产物权登记请求权所为的处分无效,以保障将来本登记的实现。
不动产登记是一项物权制度,是指经权利人或利害关系人申请,由国家专职部门将有关不动产物权及其变动事项记载于不动产登记簿的事实。作为物权公示手段,不动产登记本质上为产生司法效果的事实行为而非登记机关的行政管理行为。不动产登记作用主要体现在维护房
不动产登记的意义是: 1、转移不动产的所有权; 2、保护个人产权。因不动产的不可移动性,导致其所有权属无法通过占有确认,而登记可以更明确、便捷的确认并保护不动产相关的权利; 3、其他意义。
不动产转移登记是指因房屋买卖、交换、赠与、继承、划拨、转让、分割、合并、裁决等原因致使其权属发生转移后所进行的房屋所有权登记。 发生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应当在有关法律文件生效或者事实发生后申请不动产转移登记: 1、买卖; 2、互换; 3、
不动产预告登记,即为保全一项以将来发生的不动产物权变动为目的的请求权的不动产登记。它将债权请求权予以登记,使其具有对抗第三人的效力,使妨害其不动产物权登记请求权所为的处分无效,以保障将来本登记的实现。
不动产登记中登记义务人是指承担房地产过户登记的一方,一般为房地产公司。与之相对应的是登记权利人,是指房产所有者,一般为买方。义务人是利益主体中承担义务的一方,它必须从事法律规定的一切行为,一方面必须适应权利人在法定界限内的利益主张而做出或者
房屋产权登记是不动产登记。我国实行不动产统一登记制度,不动产以物权的产权归属登记为准,不动产权属证书是权利人享有该不动产物权的证明,房屋作为不动产以登记为准。
房屋产权登记是不动产登记。不动产登记是指经权利人或利害关系人申请,由国家专职部门将有关不动产物权及其变动事项记载于不动产登记簿的行为。办理不动产登记需要申请人到不动产登记部门递交申请材料、申请权籍调查,属地不动产登记机构受理报市不动产登记中
权利人、利害关系人认为不动产登记簿记载的事项错误的,可以申请更正登记。不动产登记簿记载的权利人书面同意更正或者有证据证明登记确有错误的,登记机构应当予以更正。因登记错误,给他人造成损害的,登记机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不动产登记是指经权利人或利害关系人申请,由国家专职部门将有关不动产物权及其变动事项记载于不动产登记簿的事实。作为物权公示手段,不动产登记本质上为产生司法效果的事实行为而非登记机关的行政管理行为。
不动产登记的意思是:经权利人或利害关系人申请,由国家专职部门将有关不动产物权及其变动事项记载于不动产登记簿的事实。作为物权公示手段,不动产登记本质上为产生司法效果的事实行为而非登记机关的行政管理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