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1.11.23
人民检察院对于监察机关、公安机关移送起诉的案件,应当在一个月以内作出决定,重大、复杂的案件,可以延长十五日;犯罪嫌疑人认罪认罚,符合速裁程序适用条件的,应当在十日以内作出决定,对可能判处的有期徒刑超过一年的,可以延长至十五日。
刑事案件在审查起诉阶段,一般检查院要在一个月内作出决定,重大复杂的案件可以延长十五天。嫌疑人认罪的,检察院应当在十天内作出决定,可能判处的有期徒刑超过一年的,可以延长至十五天。
审查起诉阶段一般需要一个月,重大复杂的案件,可以延长半个月。对于补充侦查的案件,应当在1个月以内补充侦查完毕,补充侦查以2次为限。补充侦查完毕移送人民检察院后,人民检察院重新计算审查起诉期限。
起诉审理阶段需要一个月的时间。重大、复杂的案件,可以延长十五日,即为一个半月。但是如果案件嫌疑人可能判处死刑的案件或者附带民事诉讼以及存在法定情形的,经上一级人民法院批准,可以延长三个月。还需要延长的,经过最高人民法院批准还可以延长。具体延
起诉审理阶段需要一个月的时间。重大、复杂的案件,可以延长十五日,即为一个半月。但是如果案件嫌疑人可能判处死刑的案件或者附带民事诉讼以及存在法定情形的,经上一级人民法院批准,可以延长三个月。还需要延长的,经过最高人民法院批准还可以延长。具体延
1、起诉阶段的期限是1个月。重大、复杂案件,可以延长半个月。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的案件,改变管辖的,从改变后的人民检察院收到案件之日起计算审查起诉期限。 2、人民检察院退回公安机关补充侦查的案件,应当在1个月以内补充侦查完毕。补充侦查以二次为
1、起诉阶段的期限是1个月。重大、复杂案件,可以延长半个月。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的案件,改变管辖的,从改变后的人民检察院收到案件之日起计算审查起诉期限。 2、人民检察院退回公安机关补充侦查的案件,应当在1个月以内补充侦查完毕。补充侦查以二次为
刑事审查起诉阶段的时限应当是一个月,根据法律规定对于监察机关、公安机关移送起诉的案件,人民检察院应当在一个月以内作出决定,如果是重大、复杂的案件,可以延长十五日。
审查起诉阶段一般是一个月的时间,若是重大、复杂的案件,可以延长十五日。刑事案件需要改变管辖的,从改变后的人民检察院收到案件之日起计算审查起诉期限。
审查起诉阶段为一个月。重大、复杂的案件,可以延长半个月。改变管辖的,从改变后的人民检察院收到案件之日起重新计算期限;人民检察院审查案件,对于需要补充侦查的,可以退回公安机关补充侦查,也可以自行侦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