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4.02
1、婚前一方按揭的,离婚时,通常归持证这一方所有。 2、婚后按揭还贷,如果是共有权证,无论谁得房,都要给对方一半的房屋补偿款。 3、婚后按揭还贷,但是房本写在一人名下,那通常会倾向于继续判归持证一方所有,另一方拿补偿款。 4、只有合同,还没
贷款买房,婚后加名字,离婚分割的规定如下: 1、婚前按揭购买,房屋属于一方婚前个人房产; 2、一方婚前购房的房屋,婚后一方愿意在房产证上加另一方的名字,房屋成为婚后共同财产。婚后加名字,即意味着当事人自愿将自己所有的房产赠予另一方。如果离婚
婚前一方按揭买房,房屋登记在一方名下,婚后夫妻使用共同财产共同还贷的,一般房屋认定为是登记方个人财产。但是婚后共同还贷的部分以及增值部分应该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离婚的时候由登记方补偿给另外一方。如果使用的是个人婚前财产来进行还贷,那么就并不
婚前买房,婚后加名字,在法律上属于赠与行为,房屋属于双方共同财产,在离婚时男女双方都有权分割。如果双方约定有赠与的份额,也就是双方按份共有,那么在离婚时双方就按照约定的份额分割房屋。如果没有约定按份共有,则推定为共同共有。在离婚的时候,首先
房产不能异地公证,必须在房产所在地的公证处办理。所有权人如果需要办理公证,是需要向住所地,经常居住地或者行为发生地的公证机构提出的,但如果是对所有房屋进行公证的,因为房屋是不动产,所以必须是向不动产所在地的公证机构提出申请办理的。同时房产的
男方父母购买婚房的出资,原则上应当视为其对男方个人的赠与,即应当认定为男方的个人财产,离婚时归男方所有。但是如果男方的父母表示是赠与双方的,则应当视为是男方父母对双方的赠与,离婚时应当按照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 此时,如果双方对房屋的价值和
婚前购置的房产,需要区分具体的情况来作出性质的界定。首先,一般情况下,一方在婚前就已经购买的房产,应当认定为该方个人所有的财产。而根据我国民法典的相关规定,一方个人所有的婚前财产,并不会因为婚姻关系的缔结,而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因此,在这种
首先,该房产如果是夫妻一方用其个人财产购买的,并且登记于其一方名下,则属于个人财产。离婚时不必须进行分配,配偶也无权请求分割。 其次,该房产如果是夫妻共同出资购买的,或者使用夫妻共同财产购买的,则即使房产证上只写了一方的名字,该房产也属于夫
当符合退定金的条件,但是开发商拒绝退款的时候,购房者可以先向消费者协会投诉。买房人是消费者,在购房的过程之中,开发商确实存在侵犯了消费者正当权益的行为,那么购房者就可以向各级消费者协会进行投诉。在投诉之前可以准备好充分的相关的证据材料。还可
婚前购买的房产,需要满足以下条件,才能够被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 1、双方共同出资,在登记结婚之前购置了房产;同时,房产至少登记在其中一方名下。换句话说,就算房产没有登记在双方名下,只要能够证明自己也有出资,而且双方不存在赠与等行为,当双方结
婚前买的房子,如果这个房子是登记在一方的名下的,或者是一方的父母在婚前购买赠与给自己孩子并且登记在自己孩子名下,那么这套房子就应当属于个人财产,离婚后是不进行财产分割的。除非是房子的所有人有意愿将房子在离婚时分割给另一方的。但如果是婚前一方
离婚时,婚前贷款购买的房屋,先由双方协商处理,协商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房屋的具体情况,以照顾子女、女方及无过错方的原则予以处理。根据《民法典》及司法解释的相关规定,夫妻一方婚前签订不动产买卖合同,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在银行贷款,婚后用夫
妻子在结婚后买房的,如果将所购房产登记在夫妻双方的名下,则所购房产是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平均分割。如果妻子婚后买房仅登记在妻子自己名下,并且,妻子有证据能够证明买房的资金来源于妻子的个人财产,并不是夫妻共有财产,或者夫妻双方曾签订书面财产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