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12.09
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指的是国家单位的公务人员,所持财产或支出明显超出其本人的合法收入,并且差额巨大的,并且本人无法清晰说明差额的来源是合法的行为。行为人涉嫌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的,金额达30万元以上的,应予以立案并追究责任。 本罪的构成要件:
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指的是生产商或销售人员违反食品卫生管理规定,在生产食品中故意加入有毒、有害的非食品原材料的、或明知所销售的食品中含有有毒、有害的非食品原料的,仍继续销售的行为。 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的量刑标准为: 行为人在
被告人不认罪的话,人民法院可以没收财产。换句话说,不认罪仍然可以没收财产。不认罪,没有口供,或者说零口供,只要有客观证据,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排除合理怀疑,照样可以依法定罪量刑。但是需要注意的是,只有口供,没有其它客观证据,或者其它证据
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一般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2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5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罚金,一般来说,个人非法吸收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数额在100
生产者或销售者在商品中掺假或掺杂,以次充好、或使用不合格的商品冒充合格的商品,出现以下情况之一的,应予以立案并追诉其相关法律责任:1、销售伪劣的产品,销售额达5万元以上的;2、虽未销售伪劣的产品,但产品的货值达15万元以上的;3、销售的伪劣
毒品犯罪是严重的扰乱了社会的管理秩序,也严重损害了人们的身体健康。为了维护好社会秩序以及人们的生命安全,刑法有专门的条文对毒品犯罪作了相关规定。对于窝藏、转移、隐瞒毒品、毒赃罪,刑法没有作出“数额”和“情节严重”的具体规定,也就是说,原则上
行为人伪造、变造、买卖身份证件,就触犯了伪造、变造、买卖身份证件罪。本罪所侵犯的法益是国家居民的身份证管理制度,随着经济的发展,人口的流动日益频繁,居民身份证制度的作用显得尤为重要,如果施行了对居民身份证的妨碍行为,将会很大程度上影响国家对
如果犯罪嫌疑人伪造、变造国库券或者国家发行的其他有价证券的,就构成了伪造、变造国家有价证券罪。根据我国《刑法》的相关规定可以知道,伪造、变造国家有价证券罪主要有下面几个量刑幅度: 第一,如果伪造、变造国家有价证券数额较大的,依法判处三年以下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八十条规定,伪造、变造、买卖居民身份证罪,是指伪造、变造买卖居民身份证的行为。该罪是行为犯,也就是说只要实施了伪造、变造居民身份证的行为,原则上就构成犯罪,不论结果如何,应当立案追究刑事责任。而如果造成严重后
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立案标准为: 1、在销售、生产的商品中加入有害、有毒的非食品原料的,或明知道掺有有毒、有害的非食品原料的食品的,仍然进行销售的,应予以立案并追诉相关法律责任; 2、商品中使用瘦肉精等国家禁止在饲料和动物饮用水中,使
非法生产、买卖警用装备罪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非法生产、买卖人民警察制式服装、车辆号牌等专用标志、警械,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追诉:第一,成套制式服装三十套以上,或者非成套制式服装一百件以上的
引诱、容留、介绍他人卖淫,涉嫌以下情况之一的,应予以立案并追诉: 1、引诱、容留、介绍2人次以上实施卖淫活动的; 2、引诱、容留、介绍满14周岁未满18周岁的未成年人,实施卖淫活动的; 3、被引诱、容留、介绍卖淫的人,患有梅毒、艾滋病或者是
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罪,是一个类罪,具体包括了走私行为,贩卖行为,运输行为和制造毒品的行为。根据我国刑法的规定,实施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的行为,无论涉及的数量是多少,都要被追究刑事责任,都要接受刑事处罚。换句话说,只要行为人实施了上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