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10.24
第一顺序法定继承人原则上是全部均分遗产的,但有特殊情况的除外。前述“特殊情况”主要是指:对生活有特殊困难和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赡养或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有扶养能力和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经继
遗产法定继承人有被继承人的配偶、子女、父母、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
对继承人以外的依靠被继承人扶养的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人,或者继承人以外的对被继承人扶养较多的人,可以分给他们适当的遗产。所以继承人以外的人在符合规定的情况下是可以分得遗产的。
1、被继承人将遗产遗赠后法定继承人是否能取得财产取决于遗赠后是否有剩余财产。 如果有剩余遗产是可以继承的。 2、继承开始后,在法定继承、遗嘱继承、遗赠扶养协议同时存在的情况下,首先适用遗赠扶养协议,然后适用遗嘱,最后适用法定继承。 因此,在
需要看遗嘱中的规定。 1、如果遗嘱中已经对被继承人的所有财产做了分配,也就不需要法定继承了。 2、如果遗嘱只是对被继承人的部分财产进行了处置,遗嘱继承人继承遗嘱指定的遗产后,对于遗嘱未处理的遗产,可由法定继承取得。
不是法定继承人,但属于遗嘱或遗赠继承人的,能起诉要求继承遗产。我国法律规定,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
法定继承中丧偶儿媳可以继承遗产。我国法律规定,丧偶儿媳对公婆,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可以在法定继承中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公婆的遗产。但是公婆生前立有遗嘱将自己的遗产指定给他人继承的除外。
小三没有法定的继承权,因为小三并非被继承人的配偶,只有被继承人的合法配偶才有遗产继承权。但是公民可以立遗嘱将个人指定由法定继承人的一人或者数人继承,或者立遗嘱人也可以订立遗嘱将财产赠与国家或者继承人以外的人。
法定继承人按照如下顺序参加遗产继承: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并且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等。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并且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
法定继承中会涉及到继承顺序的问题,有第一顺序继承人和第二顺序继承人,第一顺序继承人有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继承人有(外)祖父母,兄弟姐妹。一般在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的情况下,是不能由第二顺序继承人来继承遗产的。至于遗产的分配比例,在同一顺位
继承人以外的人可以适当分割遗产。法定继承人的范围包括配偶、子女、父母、兄弟姐妹、祖父母和祖父母。在特殊情况下,孙子女、孙子女和兄弟姐妹的子女可以代位继承。此外,继承人以外的人可以分配遗产:继承人以外的人,或者继承人以外的人,可以分配适当的遗
遗弃被继承人情节严重的,不能继承遗产。我国法律规定,继承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丧失继承权: (一)故意杀害被继承人; (二)为争夺遗产而杀害其他继承人; (三)遗弃被继承人,或者虐待被继承人情节严重; (四)伪造、篡改、隐匿或者销毁遗嘱,情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