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12.31
满五年取得房产证的经济适用房可以交易。经济适用房是指住宅价格相对于市场价格比较适中能够适应中低收入家庭的承受能力的房屋,在过户后五年内不得交易,同时其转让超过核定的最高购房总价标准以外部分需补交10%的综合地价款。
1、买卖双方按照约定成交价格、交房日期、过户时间签署房屋买卖合同; 2、申请交易,在房产交易咨询台领取网签号; 3、网签。在服务窗口领取存量房买卖合同信息表并如实填写。这个过程需要注意合同中房屋的成交价款,因为过户契税缴纳的依据就是成交价。
经济适用房的交易流程是:对于已经住满5年的经济适用房,购房者需凭契税完税凭证、房屋权证、住房转让合同等证件到房屋所在地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办理交易,进行产权过户登记。
取得完整产权的经济适用房可以交易。经济适用房交易需要已住满五年、核税缴税,已具备领取房产证,已就其转让超过核定的最高购房总价标准以外的部分补交10%的综合地价款。
甲方(出让方):乙方(买受方):协调说话人: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甲方房产转让于乙方事宜达成如下协议,共同履行。房屋基本情况: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本协议经甲乙双方签字确认后生效。甲方:乙方:协调说话人:甲方
依照《经济适用房管理办法》相关规定,经济适用房的上市交易条件包括:1、经济适用房购买时间满5年;2、向政府交纳土地收益等相关价款。依照相关规定,向政府缴纳的价款数额应以届时同地段普通商品住房与经济适用住房差价的一定比例为标准,具体比例由市、
(一)明确拥有有限产权的经济适用住房购房人。 (二)明确购买不满5年的经济适用房,是不得直接上市交易的,如购房人因特殊的原因确需转让经济适用房,由市房管局在按照原价格同时并考虑折旧和物价水平等因素的前提下进行回购。 (三)明确购买满5年经济
经济适用房建成后,用于出租的,不用缴纳契税;对外销售后转移产权的,需要缴纳契税。契税是指不动产(土地、房屋)产权发生转移变动时,就当事人所订契约按产价的一定比例向新业主(产权承受人)征收的一次性税收。
按经济适用房管理的房子交易:经济适用房购房人拥有的是有限产权,5年以下的经济适用房不得直接上市交易,购房人因特殊原因确需转让经济适用住房的,由政府按照原价格并考虑折旧和物价水平等因素进行回购。具体交纳比例由市、县人民政府确定,政府可优先回购
在交易过程中缴纳以下税费: 契税:买方缴纳房价款的4%;建筑面积在120平方米以下的减半交纳,即交2%。城镇职工按规定第一次购买公有住房的,免征契税。 买卖手续费:120平方米以下(含120平方米)的,每套250元;120平方米以上的,每套
根据契税的定义可知,只要产权发生了转移都是要按照规定缴纳契税的,并且由承受方进行缴纳。所以,交房时必须交办房产证的契税。 3、所购住宅户型面积在144平方米以上的,契税税率按照3%征收。
经济适用房二次交易后性质不变,依然是经济适用房。交易过后的经济适用房,其性质上还是属于经济适用房的。因为虽然是转换成了商品房进行交易的,并且可上市流通了,但是还有永远改变不了其是经济适用房的性质。已经住满了5年的经济适用房,在购买此类经济适
经济适用房是可以进行买卖的,但由于经济适用房的社会保障性质,在取得经济适用房的五年内买卖是无法产生收益的。即在购房五年内所产生的收益是和个人无关的,经济适用房的房屋收益权是归国家所有的。因此,取得房产证五年内就算出售经济适用房,也只能以不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