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12.01
遗产不是配偶先继承一半。对于夫妻共同所有的财产,除有约定的外,遗产分割时,应当先将共同所有的财产的一半分出为配偶所有,其余的为被继承人的遗产。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没有遗嘱按照法定继承由父母、子女、配偶继承。
配偶有份继承遗产,但遗嘱另有指定的除外。因为《民法典》明确规定,配偶是被继承人的法定继承人,享有继承权,并且属于第一顺序的继承人。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配偶父母一般是没有遗产继承权的。但如果有遗嘱或遗赠抚养协议的除外。我国民法典规定,继承自被继承人死亡之时开始,有遗嘱或遗赠协议的,按照遗赠协议优于遗嘱,遗嘱优于法定继承的顺序进行。没有遗嘱或遗赠协议的,按照法定继承进行继承。
婚后继承的房产配偶是否有份视情况而定。具体情况如下: 1、对于夫妻在婚姻存续期间一方继承的房产,如果没有明确表示归一方个人所有,则属于双方的共同财产,配偶是有平等处理权的。 2、但是,如果被继承人在遗嘱中指明某项遗产只归夫或妻一方所有,或赠
第一,一般情况下,应当按继承人的人数均等分配遗产数额。所谓“一般情况”是指同一顺序的各个法定继承人,彼此在生活状况。劳动能力以及对被继承人所尽抚养、扶养或赡养义务等方面,情况基本相同。 第二,对生活有特殊困难和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在分配遗
一般情况下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应均等。根据法定继承中遗产分配的一般原则:同一顺序的法定继承人在继承遗产时,一般情况下,应当按继承人的人数均等分配遗产数额。所谓“一般情况”是指同一顺序的各个法定继承人,彼此在生活状况、劳动能力以及对被
根据《继承法》第十三条规定,法定继承人对遗产的分配份额,按照以下规则确定: 1、原则上,同一顺位的法定继承人应当平分;但是,同一顺序的继承人经过协商,允许有人分的多,有人分的少。 2、特殊情形特殊处理: ①基于对弱者一贯同情和照顾的立场,对
法定继承人对遗产的分配份额,按照以下规则确定: 1、原则上,同一顺位的法定继承人应当平分;但是,同一顺序的继承人经过协商,允许有人分的多,有人分的少。 2、特殊情形特殊处理: ①基于对弱者一贯同情和照顾的立场,对于生活有特殊困难并且缺乏劳动
婚前财产婚后男方死亡,女方有继承权。婚前财产属于一方的个人财产,对方死亡的话,配偶可以作为法定继承人,继承相关的遗产。父母、子女和配偶都是法定第一顺序继承人,同一顺序继承人获得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
再婚夫妻若有一方死亡的,其婚前部分的财产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财产,将作为其个人遗产进行处理。若无留下遗嘱的,这一部分财产将按法定继承顺序进行分配。若有继子女的,则与亲子女平等地享有同等的继承权。死亡一方的父母、配偶、亲子女及继子女将共同作为第
1.借款属于夫妻共同债务,配偶则需要承担债务,有清偿的义务。 2.一方有证据足以证明夫妻双方没有共同举债的合意和该债务没有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则该债务可以认定为夫妻一方的个人债务,另一方可以拒绝承担偿还责任。这种情况下,如果有遗产的话,继承人
借款人死亡的其配偶不一定承担债务的判决,如果该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则其配偶需要承担偿还责任,如果该债务属于个人债务,则应当由继承人在继承的遗产范围内偿还。
夫妻一方死亡,并不能以所有的夫妻财产为其遗产,而应当先认定夫妻共同财产; 从中划出一半为生存方所有,另一半夫妻共同财产,才可认定为死亡方的个人财产。接着按照正常遗产继承方式来进行继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