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6.12
劳动者在享有解除劳动合同自主权的同时,也应当遵守解除合同预告期,即应当提前三十天通知用人单位才能有效,也就是说劳动者在书面通知用人单位后还应继续工作至少三十天,这样便于用人单位及时安排人员接替其工作,保持劳动过程的连续性,确保正常的工作秩序
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所以,劳动关系的建立不以劳动合同生效为前提,只要在用人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的时间最迟不能超过一个月。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劳动合同是双方当事人确立劳动关系、明确其权利和义务的协议。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十条规定,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
1.劳动合同的内容要注意全面。劳动合同的必备内容包括:劳动合同期限、工作内容、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劳动报酬,社会保险和福利,劳动纪律、劳动合同终止的条件;违反劳动合同的责任等。 2.最好签订书面合同,并且自己要保留一份合同。 3.即使在试用
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经用人单位书面通知后,劳动者不与用人单位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书面通知劳动者终止劳动关系,无需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但是应当依法向劳动者支付其实际工作时间的劳动报酬。
单位不签劳动合同的责任有: 一、未签订合同并不能免除用人单位为员工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的义务; 二、单位终止或者解除(辞退员工)需要依法支付经济补偿金; 三、单位终止或者解除事实劳动关系(辞退员工)造成员工失业的,可能需要赔偿失业损失; 四、
劳动者签订的入职协议不是劳动合同。入职协议并不具备劳动合同法意义上的合同概念,缺少劳动合同应当具备的必备条款。劳动合同是全面约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双方权利义务关系的书面文件。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即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应当签订劳动合同书。
单位合法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有三种:一种是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另一种是因劳动者过失或违法犯罪解除;还有一种是劳动者无过失但是因存在不适合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的情况,由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解除合同
1、依法成立并核准登记的企业、个体经济组织、民办非企业单位等组织; 2、国家机关、事业组织、社会团体(例如律师协会、信托业协会等); 3、上述第 1、2项中用人单位设立的依法取得营业执照、登记证书或是受用人单位委托的分支机构。 4、依法成立
事业单位员工为在编制内的,适用劳动合同法。 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与其建立劳动关系的劳动者,订立、履行、变更、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适用《劳动合同法》。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即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劳动关系订立劳动合同,劳务关系订立劳务合同劳动者年满16岁,不满法定退休年龄,具有法定劳动者资格;用人单位经过合法注册,具有法定用工主体资格。双方建立的是劳动关系,应当订立劳动合同。劳动者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或者用工单位未经合法注册,双方建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