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12.01
法律规定,如果面积超过合同约定,3%以内的买方应当据实补足,超过3%的出卖方承担。如果面积低于合同约定,3%以内的卖方应当据实补足,超过3%的出卖方应当双倍返还。
商品房面积不符未超出3%时据实结算房价款;超出3%时买方可以选择解除合同,卖方返还已付购房款及利息;买方继续履行的可以按照面积误差比例和约定的价格决定是由买方进行补足、卖方独立承担、卖方进行返还或者双倍返还。
商品房面积不符未超出3%时据实结算房价款;超出3%时买方可以选择解除合同,卖方返还已付购房款及利息;买方继续履行的可以按照面积误差比例和约定的价格决定是由买方进行补足、卖方独立承担、卖方进行返还或者双倍返还。
商品房建筑面积与合同不符的处理方式是:面积误差比绝对值超出3%时,买受人有权退房,买受人退房的,要求在买受人提出退房之日起30日内将买受人已付房价款和房价款利息进行退还;面积误差比绝对值在3%以内(含3%)的,据实结算房价款;其他情形按照法
购房合同超出约定的面积,合同有约定的,按照约定处理;合同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照以下原则处理: (一)面积误差比绝对值在3%以内(含3%),按照合同约定的价格据实结算,买受人请求解除合同的,不予支持; (二)面积误差比绝对值超出3%,
面积误差比绝对值在3%以内(含3%),按照合同约定的价格据实结算,消费者请求解除合同的,不予支持;面积误差比绝对值超出3%,消费者请 利息的,应予支持。
处理商品房面积纠纷时,超出3%的买方可以选择解除合同,卖方返还已付购房款及利息;未超出3%的可以按照面积误差比例和约定的价格决定是由买方进行补足还是卖方独立承担或者卖方进行返还及双倍返还。
商品房的交房面积与合同约定不一致的,超出3%时买方可以选择解除合同,卖方返还已付购房款及利息;未超出3%时可以按照面积误差比例和约定的价格决定是由买方进行补足还是卖方独立承担或者卖方进行返还及双倍返还。
商品房面积差应先按照合同的约定处理。如果合同对于商品房交房时出现面积差的处理方式没有约定,则按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四条的规定处理。具体处理方式如下: 1、面积误差比绝对值在3%以内(含3
商品房面积误差超出3%时买方可以选择解除合同,卖方返还已付购房款及利息;买方继续履行的可以按照面积误差比例和约定的价格决定是由买方进行补足、卖方独立承担、卖方进行返还或者双倍返还;未超出3%时据实结算房价款。
商品房面积存在差异的,双方有约定的,按约定处理,无约定的,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四条规定,面积误差比绝对值在3%以内(含3%),按照合同约定的价格据实结算;面积误差比绝对值超出3%,买受
商品房面积差异应按合同约定处理。合同未约定商品房交付面积差的处理方式的,按照规定处理。具体处理方法如下: 1、面积误差比绝对值小于3%,按合同约定的价格结算。买受人要求解除合同的,不予支持; 2、面积误差比绝对值超过3%。买受人要求解除合同
解决方式如下: 1、面积误差比绝对值在3%以内的据实结算,多退少补。 2、面积误差比绝对值超出3%时,买受人有权要求解除合同并退房,买受人退房的,开发商应当在买受人提出退房之日起三十日内将买受人已付房价款退还给买受人,同时支付已付房价款利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