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9.20
一般保证和连带责任保证有下面几点区别: 首先,一般保证和连带责任保证适用的情况不同。在一般保证中,只有债务人没有能力履行合同时,一般保证人才需要承担责任,保证人属于补充责任;但是在连带责任保证中,债权人可以在债务人和保证人中任意选择由谁履行
以下5种情况,则可以不承担担保责任。 超出“担保责任规定的时间”。担保也是有“有效期”。如果过了担保的有效期,债权人没有提起主张的,担保人对担保责任不再承担。 主合同债权人采取不正当手段,使担保人违背自己真实意愿而提供担保,担保人不承担民事
根据我国担保法的规定,借款合同是担保合同的主合同。如果主合同被认定无效,担保合同也会随之被认定为无效合同。 但是,合同被认定无效,并不意味着违约的当事人不需要承担任何责任。根据担保法以及相关司法解释的规定,担保人如果对主合同,也就是债务合同
监外执行担保人会承担以下责任: 1、协助社区矫正机构监督被保证人,遵守法律和有关规定; 2、发现被保证人擅自离开居住的市、县,或者变更居住地,或者有违法犯罪行为,或者需要保外就医情形消失,或者被保证人死亡的,立即向社区矫正机构报告; 3、为
借款人跑路的话,担保人就需要承担约定的担保责任。这里的担保人,一般来说都是指保证人。根据担保法第十七条以及第十八条的规定,保证人在我国法律中主要分为,一般保证以及连带责任保证两种情形。其中,一般保证之中,如果债务人跑路了,债权人也得通过诉讼
起诉借款人与担保人的流程如下: 1、明确被告; 2、准备起诉材料:起诉状、原被告示身份信息证明材料、证据,证据要尽可能完整的还原借款过程、原告是否有催款,被告是否有还款等情况; 3、到法院办理立案手续:携带起诉状及其它立案材料,到法院提起诉
即使债务人死亡了,但是,其债权债务关系还是存在,这时担保人要承担担保责任。若债务人有遗产的,则可执行其遗产。按照我国的法律规定来看,尽管债务人去世,其债务是不会灭失的。 在主合同规定的债务履行期届满后,连带责任保证的债务人没有履行义务的,债
连带责任保证人有先履行抗辩权。 先履行抗辩权的行使用不用明示,应进行区分:没有违约时,先履行的一方先履行抗辩权的行使不用明示;已经违约并请求后履行一方进行履行时,则先履行的一方行使就用明示;在先履行的一方不能履行等,但没有请求后履行一方履行
连带保证可以直接起诉担保人,将债务人和担保人列为共同被告。一般保证不可以直接起诉担保人。具体分析如下: 1、如果是一般担保,那么这种情况一般担保人享有先诉抗辩权,所以向其主张债权成功的几率比较小。一般保证的保证人在主合同纠纷尚未审判或者仲裁
担保人不还钱。一般情况下不会坐牢。 原因如下:担保人承担的是担保主债务的实现的责任,是一种民事责任,不承担民事责任会被强制执行。在一般保证的情况下,只有当主债务人不能偿还债务时,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在连带保证的情况下,主债务人不能偿还债务的
他人借钱,为别人的债务做担保的担保人有一定的民事责任,但是具体还是要区分是一般保证还是连带责任保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的相关规定,一般保证是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约定,债务人不能履行债务时,由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情形。如果当事人没有
担保分为一般担保和连带担保。合同中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时,为一般担保,一般担保的责任比较小,只有在债务人经过审判和强制执行仍然不能偿还债务时,担保人才需要承担责任,但是以下情形除外:债务人下落不明,且没有财产可以进行执行还款;债务人申请破
能否保全担保人的夫妻共同财产,要根据具体情况而定: 1、担保人配偶财产如果在申请范围内或者与案件有关的,债权人可以申请财产保全; 2、若没有相关联系,不能申请保全。 财产保全的流程如下: 1、申请诉前财产保全,由利害关系人在起诉之前向受诉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