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9.21
出借人向人民法院提起民间借贷诉讼时,应当提供借据、收据、欠条等债权凭证以及其他能够证明借贷法律关系存在的证据。当事人持有的借据、收据、欠条等债权凭证没有载明债权人,持有债权凭证的当事人提起民间借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被告对原告的债权人
最高人民法院作出的属于审判、检察工作中具体应用法律的解释,应当主要针对具体的法律条文,并符合立法的目的、原则和原意,应当自公布之日起三十日内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备案。
虽然高利贷的高额利息法律并不支持,但是对于本金及合法利息部分,债权人可以根据借款合同与担保合同约定向担保人主张担保责任,如果是连带担保责任的,债权人可以选择直接找担保人承担担保责任。担保分为一般担保和连带担保。没有约定担保形式的,视为连带担
高利转贷罪具有以下构成特征: (一)高利转贷罪侵犯的客体是国家的信贷管理制度,也就是信贷资金市场秩序。 (二)高利转贷罪在客观上表现为以转贷牟利为目的,套取金融机构信贷资金高利转贷他人,违法所得数额较大的行为。 (三)高利转贷罪的主体是特殊
高利转贷罪立案条件是: 1、行为人高利转贷,违法所得数额在十万元以上的; 2、虽未达到上述数额标准,但两年内因高利转贷受过行政处罚二次以上,又高利转贷的。
高转利贷案件的立案标准是以转贷牟利为目的,从金融机构获取信贷资金高利转贷他人,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立案追诉,其中包括高利转贷,违法所得超过10万元;虽未达到上述金额标准,但两年内因高利转贷受到行政处罚二次以上。法律依据是《最高人民检察院
构成高利转贷罪的,该立案条件为: 1、行为人高利转贷,违法所得数额在十万元以上的; 2、虽未达到上述数额标准,但两年内因高利转贷受过行政处罚二次以上,又高利转贷的。
高利贷起诉法院会受理。法律规定,超过双方合同成立时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四倍的利率的,是受高利贷,不受法律保护。当事人因高利贷向法院起诉的,可请求法院确认超出部分为无效利率,不予返还。因此高利贷起诉法院会受理。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自2015年9月1日起施行。重要条文:第三条借贷双方就合同履行地未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事后未达成补充协议,按照合同有关条款或者交易习惯仍不能确定的,以接受货币一方所在地为合同履行地
高利转贷罪的立案标准: 1、个人高利转贷,违法所得数额在五万元以上的; 2、单位高利转贷,违法所得数额在十万元以上的; 3、虽未达到上述数额标准,但因高利转贷,受过行政处罚二次以上,又高利转贷的。
高利转贷罪的立案标准是: 1、以转贷获利为最终的目的,获取金融机构信贷的资金,再高利转贷给其他人; 2、如果个人的违法所得金额已经在五万元以上的,或者单位的违法所得金额已经在十万元以上的,都构成高利转贷罪,应该要进行追诉。 一、高利转贷罪的
最高人民法院对债权转让的解释是:债权转让是指在不改变原债权内容的前提下,由原债权人将权利转让给第三人;债权转让,受让的主体是特定权利义务关系之外的第三人,而权利相对义务的承载主体是原债务人。
高利转贷罪,是指违反国家规定,以转贷牟利为目的,套取金融机构信贷资金高利转贷他人,违法所得数额较大的行为。本罪的主体为特殊主体,即经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或主管机关核准登记的企)事)业法人、其他经济组织、个体工商户或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的具有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