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9.21
本法:2015年6月23日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655次会议通过。第一次修正:根据2020年8月18日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809次会议通过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修改〈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的决定》;第二次修正:
高利转贷的条件:银行及其他金融机构吸收的各种形式的存款,主要是单位的公营存款。这是信贷资金的主体部分,国家财政拨发给银行及其他金融机构的自有资金。这在信贷资金中占极小比例,由资金市场拆借而入的资金。包括从人民银行贷入的短期贷款,本行内部上、
以转贷牟利为目的,套取金融机构信贷资金,高利转贷他人,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予以立案: (一)高利转贷,违法所得数额在十万元以上的; (二)虽未达到上述数额标准,但两年内因高利转贷受过行政处罚二次以上,又高利转贷的。
高利转贷罪,是指违反国家规定,以转贷牟利为目的,套取金融机构信贷资金高利转贷他人,违法所得数额较大的行为。本罪所侵犯的直接客体是国家对信贷资金的发放及利率管理秩序。所谓金融机构,包括银行和非银行金融机构。
以转贷牟利为目的,套取金融机构信贷资金高利转贷他人的是为高利转贷罪。司法解释又规定,出现以下情形的,是为本罪的立案标准:第一,高利转贷,违法所得数额在十万元以上的;第二,虽未达到十万元以上的数额标准,但是两年内因高利转贷受过两次以上行政处罚
所谓的高利转贷是指从银行套取贷款出来再转贷给他人获取利息差的行为。 一是要审查出借人的资金来源。 二是从宽认定高利转贷行为的标准,只要出借人通过转贷行为牟利的,就可以认定为是高利转贷行为。 三是对于相关司法解释规定的借款人事先知道或者应当知
要证明是高丽转贷,当事人可以提供行为人向他人提供的贷款利率超过了法律规定的范围的证明,行为人以转贷牟利为目的,套取金融机构信贷资金高利转贷他人,违法所得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
高转利贷涉嫌高利转贷罪,立案标准为: 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二)》第二十六条规定,以转贷牟利为目的,套取金融机构信贷资金高利转贷他人,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追诉: (一)高利转贷,违法
最高司法关于民间借贷的解释为:民间借贷是指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之间进行资金融通的行为。借贷的当事人之间约定的利率不得超过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四倍,否则超过部分的利息不受法律保护。
最高法关于民间借贷的解释是《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民间借贷,是指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之间进行资金融通的行为。
在我国主要适用当事人自愿原则,一般情况下借贷的高利息并不违法,只是如果在进行诉讼的时候超过同期银行同等业务利息的四倍则认为无效,但是并不认为民间借贷的高利息违法。
高利贷利率的法律规定为:借贷的当事人约定的利率不得超过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的四倍,否则超过部分的利息不受法律保护,所以借款人可以不予偿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