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1.12
强奸罪,是指违背妇女意志,使用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行与妇女发生性交的行为,或者故意与不满14周岁的幼女发生性关系的行为。 强奸罪的构成要件如下: 1、若对象是幼女,则犯罪客体是幼女的性的绝对不可侵犯的权利;若对象是妇女,其犯罪客体是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六条的规定,强奸罪,是指违背妇女意志,使用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行与妇女发生性交的行为,或者故意与不满14周岁的幼女发生性关系的行为。由于幼女身心发育不成熟,不理解性行为的后果与意义,也没有抗拒能力,
强奸罪的定案: 1、主体方面:14岁以上有刑事责任能力的男性,但在特殊情况下,如果女性教唆或帮助男性强奸其他女性,女性也可能成为强奸罪的共犯; 2、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并具有奸淫的目的,即明知是违背妇女意志,仍强行与妇女发生性关系,具有侵犯
符合以下情形的,可以界定为强奸罪: 1、强奸罪的主体为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男性; 2、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且以奸淫妇女为目的; 3、侵犯的是妇女的自由性权利; 4、实施了以暴力、胁迫者其他手段,使妇女处于不能反抗、不敢反抗、不知反抗状态或利用
强奸罪的判定要件如下: 1、客观上表现为违背妇女意志,使用暴力、胁迫或其他手段,强行与妇女发生性交; 2、主体为一般主体; 3、主观要件,必须是故意的,并以强奸为目的,即行为人追求与被害人非法发生性行为。 强奸罪是指违反妇女意志,使用暴力、
强奸罪是指违背妇女意志,使用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行强奸妇女,或者与14岁以下的幼女发生性关系的行为。客观上,强奸罪必须使用暴力、胁迫或其他手段,使妇女无法抗拒;不敢反抗,不知道反抗状态或者利用女性不知道,不能反抗,趁机实施奸淫。主观上出
我国刑法对强奸罪中的暴力胁迫作出了明确的规定,认定:第一、暴力手段一般是指,犯罪分子直接通过殴打、捆绑、卡脖子、按倒等手段,危害被害妇女的人身安全或者人身自由,导致妇女不能抗拒;第二、胁迫手段一般是指,犯罪分子通过威胁、恫吓等手段,对被害妇
强奸罪犯罪认定: 一、本罪侵犯的是妇女性的不可侵犯的权利(又称贞操权),即妇女按照自己的意志决定正当性行为的权利。 二、强奸罪客观上必须具有使用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使妇女处于不能反抗、不敢反抗、不知反抗状态或利用妇女处于不知、无法反抗的
符合下列要件则构成强奸罪: 1.该罪的主体是特殊主体,即年满十四周岁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男子。 2.该罪侵犯的是妇女的人身权。即妇女按照自己的意志决定正当性行为的权利。 3.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并且具有奸淫的目的。 4.客观上必须具有使用暴力
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奸妇女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奸淫不满十四周岁的幼女的,以强奸论,从重处罚。强奸妇女、奸淫幼女,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一)强奸妇女、奸淫幼女情节恶劣的; (二)强奸妇女
1、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当事人意图强奸女性,在实施强奸行为前自动停止强奸行为的,属于犯罪中止,没有造成损害的,应当免除处罚; 2、造成损害的,应当减轻处罚。 3、中止必须具有彻底性。即犯罪人在犯罪过程中彻底打消了把犯罪继续进行下去的念头
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奸妇女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在犯罪过程中,自动放弃犯罪或者自动有效地防止犯罪结果发生的,是犯罪中止。对于中止犯,没有造成损害的,应当免除处罚;造成损害的,应当减轻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