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3.02.17
如果是按照法定继承,儿子女儿继承权一样,都能继承父母的遗产,并且都是父母遗产的第一顺序继承人能够平等的分得遗产;如果有遗嘱的,由遗嘱约定的继承人继承。
《民法典》规定儿媳妇不赡养老人不犯法。儿媳只有协助男方赡养的义务。根据相关法律规定,若是有赡养能力却没有尽到赡养义务的,在分割遗产时可以少分或者是不分。
若儿媳妇有不赡养男方老人的行为,一般是不犯法的,公民仅对自身父母具有扶养义务。《民法典》规定,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的,未成年子女或者不能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有要求父母给付抚养费的权利。
儿媳不赡养老人不犯法,因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规定,并没有儿媳妇要给男方父母养老的规定,赡养父母是子女的法定义务,不是儿媳妇的法定义务,儿媳妇不赡养男方父母的不犯法。虽然儿媳妇不赡养老人不犯法,但是其有协助赡养的义务。
从法律角度看,我们国家法律并没有哪一条明确规定儿媳有赡养公婆的义务,不赡养公婆并不违反法律。而且儿媳在我国的家庭关系中,是没有其法律地位的。在我国继承法规定的法定继承人的范围中,有配偶、子女、父母、兄弟姐妹、祖父母和外祖父母。
《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赡养人是指老年人的子女和其他依法负有赡养义务的人。赡养人的配偶应当协助扶养人履行赡养义务。由此可见,子女的配偶不属于赡养人的范畴,只承担扶养义务。法律也没有规定儿媳、女婿有赡养公婆的义务。此外《婚姻法》规
儿媳妇不赡养老人不犯法。民法典并未规定儿媳有赡养公婆的义务,有义务的是子女。但是丧偶儿媳对公婆,丧偶女婿对岳父母,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可以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
丧偶儿媳对公、婆,丧偶女婿对岳父、岳母,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且不影响其子女作为已死亡配偶的代位继承人,代位继承遗产。
丧偶儿媳对公、婆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应当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公婆的遗产。 这里的主要赡养义务具体体现在以下三个方面: 1、在经济上对老人进行扶助、供养。对于没有生活来源或者其生活来源不足以维持基本生活条件的老人来讲,不仅应当从生活上进行照
丧偶儿媳尽了主要赡养义务可继承,孙子可以代位继承。孙子一般不可以继承爷爷奶奶的遗产,在孙子的父亲,也就是爷爷的儿子去世的情况下,可以由孙子通过代位继承或转继承继承爷爷的遗产,但是继承的比例是孙子的父亲从爷爷处继承的比例。丧偶儿媳尽了主要赡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