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3.02.17
改嫁儿媳一般情况下是没有继承权的,但如果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可以作为第一顺序的继承人。 根据法律规定,丧偶儿媳对公婆,丧偶女婿对岳父母,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
《民法典》规定婆婆家的财产儿媳妇没有继承权。法定继承的第一顺位是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位是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根据相关法律规定,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儿媳一般是不享有继承权的。但如果丧偶儿媳对公婆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则具有继承权。根据相关法律规定,继承开始后,按照遗嘱优于法定继承,遗赠抚养协议优于遗嘱的顺序办理。且丧偶儿媳对公婆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
儿媳不是公婆的法定继承人,一般情况下是不能继承公婆的遗产的。但是丧偶的儿媳,如果对公婆尽了主要的赡养义务,那么可以作为第一顺位的继承人来继承老人的财产。如果公婆立遗嘱将财产赠与给儿媳的,那么理应按照遗嘱由儿媳继承财产。
孙子不属于法定继承人。第一顺序的继承人包括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的继承人包括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但若是有遗嘱或遗赠抚养协议的
儿媳和女婿不是公婆或岳父母的法定继承人,一般不享有继承权。但是,丧偶儿媳对公婆、丧偶女婿对岳父母生活提供了主要经济来源,或在劳务等方面给予了主要扶助的,应当认定其尽了主要赡养义务或主要扶养义务而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具有继承权。
儿媳妇是否继承权,要按具体情况来决定。一般情况下,儿媳妇并没有公公和婆婆的财产继承权。因为儿媳并不在公公和婆婆的遗产继承人范围之内。但是在特殊情况下,儿媳可以继承。依据我国民法典的规定,丧偶儿媳对公婆,丧偶女婿对岳父母,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
一般情况下,无论儿媳是否改嫁都无权继承公婆遗产的。但若儿媳改嫁前丧偶儿媳对公婆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具有法定继承权,继承人以外的对公婆扶养较多的,可以分给适当的遗产。
儿媳妇正常情况下没有继承权,因为儿媳妇不是法定继承人,但是如果儿媳妇在失去了丈夫之后未改嫁或者改嫁之后仍然对原公婆尽到了主要的赡养义务,那么儿媳妇不仅对公婆的遗产享有继承权,而且法律规定其为遗产的第—顺序继承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