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12.02
结合《刑法》相关内容和我国的司法实践经验,破坏交通设施罪量刑会分为两种情况,具体阐述如下: 1.第一种情况,也可称为一般情况:破坏交通设施,造成严重后果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2.第二种情况,一般为过失犯该罪的,根据法律
破坏交通设施罪是危险犯。破坏行为必须是足以使这几种交通工具发生倾覆、毁坏的危险。这里所说的“倾覆”,是指火车出轨、颠覆,汽车、电车翻车,船只翻沉,航空器坠毁等情况;“毁坏”,是指上述交通工具由于遭到人为破坏而不能正常行驶,危及运载的人、物品
破坏交通设施罪,尚未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造成严重后果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过失犯罪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破坏交通设施,造成严重后果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过失犯前款罪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破坏交通设施罪的立案标准为: 1、必须有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的行为。 2、必须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严重后果。 3、严重后果必须由违章行为引起,二者之间存在因果关系。 4、违反规章制度,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
构成破坏交通设施罪的,相应的量刑标准为: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因破坏交给设施造成人身伤亡、重大财产毁损、中断铁路行车等严重后果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破坏轨道、桥梁、隧道、公路、机场、航道、灯塔、标志或者进行其他破坏活动,足以使火车、汽车、电车、船只、航空器发生倾覆、毁坏危险,尚未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破坏电力设备罪的主体是一般主体,即年满十六周岁的自然人;主观方面是故意;本罪的客体是公共安全;客观方面是行为人实施破坏正在使用中的电力设备的行为,且必须达到危害公共安全的程度。
破坏易燃易爆设备罪的构成要件具体如下: 1、被侵犯的客体是公共安全; 2、客观体现为使用各种方法破坏电力、燃气或者其他易燃易爆设备,足以危害公共安全的行为; 3、行为人是一般主体; 4、主观为故意心态。
破坏交通设施罪有既遂、未遂之分。行为人构成破坏交通设施罪,尚未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造成严重后果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一、破坏交通设施罪的认定如下: 1、客体要件,本罪侵犯的客体是交通运输安全,破坏的对象是正在使用中的直接关系交通运输安全的交通设备。 2、客观要件,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使用各种方法破坏轨道、桥梁、隧道、公路、机场、航道、灯塔、标志,或者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