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12.18
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滥用职权,造成经济损失150万元以上的,属于情节特别严重的情形,根据《刑法》第三百九十七条规定,量刑标准是: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渎职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一)》第一条第
滥用管理公司职权罪构成滥用职权罪。滥用管理公司和证券职权罪,是指国家有关主管部门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徇私舞弊、滥用职权,批准或者登记不符合法律规定条件的公司设立、登记申请或者股票、债券发行、上市申请,给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造成重大损失的行
根据刑法规定滥用公司证券职权罪会判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滥用公司证券职权罪是指国家有关主管部门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徇私舞弊,滥用职权,对不符合法律规定条件的公司设立、登记申请或者股票、债券发行、上市申请,予以批准或者登记,致使公共财产、
滥用管理公司职权罪一般法院会判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该罪的主体是,国家有关主管部门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客体是公司设立审批、登记机关和股票、债券发行、上市审批机关的正常活动。
行为人的行为若构成滥用公司证券职权罪的,且致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我国人民法院会判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若是上级部门强令登记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实施滥用公司证券职权行为的,对其直
滥用管理公司职权罪既遂,会判处5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刑法》第四百零三条规定,国家有关主管部门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徇私舞弊,滥用职权,对不符合法律规定条件的公司设立、登记申请或者股票、债券发行、
犯本罪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上级部门强令登记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实施本条所定行为的,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依照上述的规定处罚。 所谓上级部门,其不仅包括上级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而且亦包括上级工
如果国家有关主管部门中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存在徇私舞弊,滥用职权的行为,对不符合法定条件的公司设立、登记申请或者股票、债券发行、上市申请,予以批准或者登记,从而导致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就构成了滥用管理公司、证券职权罪。根
根据刑法的规定,国有公司、企业的工作人员,由于严重不负责任或者滥用职权,造成国有公司、企业破产或者严重损失,致使国家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致使国家利益遭受特别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根据最高人民检察
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滥用职权罪的量刑规定如下: 1、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滥用职权或者玩忽职守,致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2、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3、国家机关工作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