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12.09
2000年11月14日出台了《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交通肇事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对交通肇事案件的审查及刑罚的认定作出相关解释
最高人民法院管辖的第一审刑事案件,是全国性的重大刑事案件。最高人民法院管辖下列第一审民事案件: (一)在全国有重大影响的案件; (二)认为应当由本院审理的案件。
法院对刑事案件应当遵守罪刑法定的原则对犯罪的行为人定罪量刑,进行审判。 一般刑事案件的处理程序为: 1、侦查阶段,公安机关立案之后会进行侦查,对于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可以刑事拘留,对于被拘留的人,应当在拘留后的24小时以内进行讯问; 2、
就以下法律适用问题作了具体具体:一是对证人、鉴定人、有专门知识的人出庭的相关问题作了详细规定,以保障当事人的质证权,充分发挥庭审功能;二是设专节对非法证据排除的具体程序作出规定,以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确保司法公正;三是对庭前会议的适用案件
1、死亡一人或者重伤三人以上,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的; 2、死亡三人以上,负事故同等责任的; 3、造成公共财产或者他人财产直接损失,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无能力赔偿数额在三十万元以上的。
高级人民法院管辖的第一审刑事案件,是全省(自治区、直辖市)性的重大刑事案件。最高人民法院管辖的第一审刑事案件,是全国性的重大刑事案件。上级人民法院在必要的时候,可以审判下级人民法院管辖的第一审刑事案件;下级人民法院认为案情重大、复杂需要由上
刑事案件的审理期限一般为两个月,最长不得超过3个月,对于可能判处死刑的案件或者提起附带民事诉讼的案件以及有刑事诉讼法第156条规定的:交通不便、重大集团犯罪、流窜作案、犯罪涉及面广、取证困难的案件,经上一级人民法院批准可以延长3个月。其他需
最高法判决死刑的案件都有: 1、背叛国家罪; 2、分裂国家罪; 3、武装叛乱、暴乱罪; 4、投敌叛变罪; 5、间谍罪; 6、为境外的机构、组织、人员窃取、刺探、收买、非法提供国家秘密或者情报罪; 7、资敌罪; 8、放火罪;等等。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办理减刑、假释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在监狱教育改造罪犯中影响深远。具有国家标准的法律权威性:发布该解释之后,全国有了针对罪犯减刑的统一标准。避免乱用法律:有了该解释,就有了具体减刑依据,可以避免减刑问题上的随意性
人民检察院对于监察机关移送起诉的案件,依照刑事诉讼法和监察法的有关规定进行审查,审查之后符合起诉条件的,应该向人民法院起诉。人民法院受理案件之后,一般需要在两个月之内审结案件,最长不能超过三个月,除非有特殊情形。
最高人民法院刑事诉讼法司法解释的内容是被害人有证据证明对被告人侵犯自己人身、财产权利的行为应当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且有证据证明曾经提出控告,而公安机关或者人民检察院不予追究被告人刑事责任的案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