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11.01
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好处:可作为医患双方协商解决的依据、是卫生行政部门处理医疗纠纷案件的法定依据、是卫生行政部门作出行政处罚的法定依据、诉讼中的证据作用(不是必然的定案依据)。
1、首次医疗事故鉴定由设区的市级地方医学会和省、自治区、直辖市直接管辖的县(市)地方医学会负责组织进行,自受理医疗事故鉴定之日起5日内通知医疗事故争议双方当事人提交进行医疗事故鉴定所需的材料。2、当事人应当自收到医学会通知之日起10日内提交
进行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机构是医学会。具体是:设区的市级地方医学会和省、自治区、直辖市直接管辖的县(市)地方医学会负责组织首次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工作。省、自治区、直辖市地方医学会负责组织再次鉴定工作。
医疗事故技术鉴定书的内容包括:双方当事人的基本情况及要求,当事人提交的材料和医学会的调查材料,对鉴定过程的说明,鉴定的结果以及对医疗事故患者的医疗护理医学建议等。
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医疗事故争议,需进行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应共同书面委托医疗机构所在地负责首次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工作的医学会进行医疗事故技术鉴定。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接到医疗机构关于重大医疗过失行为的报告或者医疗事故争议当事人要
医疗事故技术鉴定中过失的鉴定方式是要区分主要原因与次要原因。次要原因对损害结果的发生只是一个次要因素,不起决定作用。主要原因是引起损害结果发生的起决定作用的因素。
正确处理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结果的方法是:当事人对首次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结论不服的,在收到鉴定书之日起15日内,向原受理医疗事故争议处理申请的卫生行政部门提出再次鉴定的申请,或由双方当事人共同委托省、自治区、直辖市医学会组织再次鉴定。
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等级是指医疗事故鉴定机构对医疗事故的等级进行的划分。根据对患者人身造成的损害程度,医疗事故分为四级。分别为一级医疗事故、二级医疗事故、三级医疗事故、四级医疗事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