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10.15
第一顺位继承人遗产分配比例的确认方式:一般情况下,按被继承人的指定确认。但若未指定或指定不明的,则由继承人协商确认,协商不成的,由法院判决。且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
再婚婚前财产的继承顺序是: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债务人破产可以参与破产分配。债务人破产,担保人连带担保的,无论债务是否到期,债权人申报的破产债权均为到期,债权人可以参与破产分配或者不参与破产分配。债权人参与破产分配的,未清偿的债权可以向保证人追偿;债权人没有参与分配的,可以向保证人追偿全
同顺序继承人一般是均分遗产,各继承人协商一致的,也可以不平均分配。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不尽扶养义务的,应当不分或者少分。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一、破产债权申报的条件 根据《企业破产法》的规定,债权人申报债权时,应当按照下列要求进行: 1、未到期的债权,在破产申请受理时视为到期。附利息的债权自破产申请受理时起停止计息。 2、附条件、附期限的债权和诉讼、仲裁未决的债权,债权人可以申报
继承人顺序为由第一顺序的配偶、子女、父母继承,如果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分配为由有继承权的继承人均等分配。
继承人顺序分配原则如下:根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条,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对生活有特殊困难又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
法定继承人的第一顺序是: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继承人协商
公司收益分配顺序是: (一)弥补亏损,在公司已有的法定公积金不足以弥补上一年度公司亏损时,先用当年利润弥补亏损; (二)提取法定公积金; (三)提取任意公积金; (四)最后支付股利。
继承人顺序分配原则如下: (1)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 (2)对生活有特殊困难的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 (3)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
公司破产后债务清偿顺序如下: 一、破产费用。包括破产案件的诉讼费用;管理、变价和分配债务人财产的费用;管理人执行职务的费用、报酬和聘用工作人员的费用。 二、共益债务。益债务包括: (1)因管理人或者债务人请求对方当事人履行双方均未履行完毕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