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3.01.01
著作权的内容包括著作人身权和著作财产权,具体包括:发表权、署名权、修改权、保护作品完整权、复制权、发行权、出租权、展览权、表演权、放映权、广播权、信息网络传播权、摄制权、改编权、翻译权、其他著作财产权。
合作作品的著作权由合作作者共同享有。共有著作权的支配和行使,可由合作作者通过合同进行约定;如果没有约定的,共有著作权的行使可根据不同的合作作品的类型而有所区别:不可分割的合作作品,著作权由合作作者共同享有,可以共同行使,也可以单独行使,任何
著作权法保护的对象是:有文字作品、口头作品、音乐、戏剧、曲艺、舞蹈、杂技艺术作品的人。或者有美术作品、建筑作品、摄影作品、电影作品以及以类似电影制作方式创作的作品的人。还包括有工程设计图、产品设计图、地图、原理图等图形作品和模型作品的人。甚
著作权法不适用于: (一)法律、法规,国家机关的决议、决定、命令和其他具有立法、行政、司法性质的文件,及其官方正式译文; (二)单纯事实消息; (三)历法、通用数表、通用表格和公式。
公民的作品享有著作权的有: 1、文字作品,如文章、论著等; 2、口述作品,如讲演、报告等; 3、音乐、戏剧、曲艺、舞蹈作品; 4、电影、电视、录像作品; 5、美术、摄影作品; 6、工程设计、产品设计图纸及其说明; 7、地图、示意图等图形作品
著作权法对作品转载的规定是《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第三十三条著作权人向报纸、期刊提交的,自稿件发布之日起十五日内未收到报纸通知或者自稿件发布之日起三十日内未收到期刊通知的,可以向其他报纸、期刊提交同一作品。双方另有约定的除外。作品发表后,
著作权法保护认定的作品是:文学、艺术和科学领域内具有独创性并能以一定形式表现的智力成果,包括文字作品;口述作品;音乐、戏剧、曲艺、舞蹈、杂技艺术作品;美术、建筑作品;摄影作品;视听作品;工程设计图、产品设计图、地图、示意图等图形作品和模型作
著作权法保护作品范围是:中国公民、法人或者非法人组织的作品。未与中国签订协议或共同参加国际条约的国家的作者以及无国籍人的作品首次在中国参加的国际条约的成员国出版的,或者在成员国和非成员国同时出版的作品。外国人、无国籍人的作品首先在中国境内出
以下作品受著作权法保护:文学、艺术和自然科学、社会科学、工程技术等作品:文字作品;口述作品;音乐、戏剧、曲艺、舞蹈、杂技艺术作品;美术、建筑作品;摄影作品;电影作品和以类似摄制电影的方法创作的作品;工程设计图、产品设计图、地图、示意图等图形
我国法律对著作权保护期的规定是:作者的署名权、修改权、保护作品完整权保护期不受限制。自然人的作品,发表权和著作财产权利的保护期为作者终生及其死亡后五十年。截止于作者死亡后第五十年的12月31日;如果是合作作品,截止于最后死亡的作者死亡后第五
临摹作品可以不受著作权法保护。根据《著作权法》第二十四条中的第(十)项规定对设置或者陈列在公共场所的艺术作品进行临摹的作品可以不经过著作权人许可,不向其支付报酬,但应当指明作者姓名或者名称、作品名称,并且不得影响该作品的正常使用,也不得不合
职务作品受著作权法保护,职务作品属于文学、艺术和科学领域内具有独创性并能以一定形式表现的智力成果,所以受著作权法保护。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第十八条,职务作品的著作权一般由作者享有。
1、独创性。根据著作权法实施条例对作品的定义,要构成作品,就必须具有独创性。 2、合法性。作品仅有独创性尚不足以使其获得著作权的保护,作品要获得著作权保护,还必须具有合法性。合法性并非作品的构成要素,但它是作品受著作权法保护的前提条件。著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