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7.04
构成滥伐林木罪的犯罪对象为:林木。具体包括防护林、用材林、经济林、薪炭林、特种用途林。滥伐林木罪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盗伐林木罪认定标准如下: 1、客体要件:侵犯的客体是国家对森林资源的管理活动和林木的所有权。 2、客观要件:表现为违反保护森林法规,盗伐国家、集体和个人所有的森林及其他林木,数量较大的行为。 3、主体要件:一般主体,既可以是普通公民,也可以
盗伐林木与滥伐林木之间的区别,主要表现在以下三个方面: 一、犯罪对象不同。滥伐林木罪中,行为人滥伐的对象是具有所有权或者采伐权的森林和其他林木;而盗伐林木罪中,行为人盗伐的对象则是既无所有权也无采伐权的森林和其他林木。 二、犯罪客观方面不同
滥伐林木罪刑事构成要件有: 1、主体是一般主体; 2、在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 3、侵犯的客体是国家保护林业资源的管理制度; 4、在客观方面表现为违反国家保护森林法规,未经林业行政主管部门及法律规定的其他主管部门批准并核发采伐许可证;或者虽持
盗伐林木罪的追诉时效是十年。盗伐林木罪是指违反国家保护森林法规,以非法占有为目的,擅自砍伐国家、集体所有或者个人所有的森林或者其他林木数量较大的行为,其最高刑为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非法滥伐林木罪的构成要件:客体是国家对森林资源的管理活动。客观方面表现为在林区非法收购、运输盗伐、滥伐的林木,情节严重的行为。主体是一般的犯罪主体。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 根据《刑法》第三百四十五条第二款的规定,违反森林法的规定,滥伐森林或者
滥伐林木罪的主观构成要件为故意,即明知不该滥伐,滥伐林木的行为会产生危害结果而有意实施滥伐行为。客观构成要件为行为人违反国家保护森林法规,未经林业行政主管部门等主管部门批准并核发采伐许可证,或虽持有采伐许可证,但违背采伐证的规定任意采伐本单
我国《刑法》中所规定的滥伐林木罪的犯罪构成要件包括有: 1、主体要件:主体为一般主体; 2、主观要件:在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 3、客体要件:侵犯的客体是国家对森林资源的管理活动; 4、客观要件:在客观方面表现为在林区非法收购、运输盗伐、滥伐
我国刑法滥伐林木罪的构成要件为: 1、客体是国家保护林业资源的管理制度。 2、客观方面表现为违反国家保护森林法规,未经林业行政主管部门及法律规定的其他主管部门批准并核发采伐许可证,任意采伐本单位所有或管理的,以及本人自留山上的森林或者其他林
非法滥伐林木罪的主观构成要件和客观构成要件: 1、主观构成要件表现为行为人故意且具有牟利的目的; 2、客观构成要件表现为行为人实施了在林区滥伐林木,情节严重的行为。
盗伐、滥伐林木罪的处罚需要根据具体情况确定。根据我国刑法的相关规定,盗伐、滥伐林木罪的基本量刑是3年以下的有期徒刑、拘役或管制,并处或单处罚金;而如果盗伐、滥伐林木的数量巨大,则判处3年到7年的有期徒刑;如果数量上达到特别巨大的标准,则处罚
滥伐林木罪的构成要件主要有:犯罪客体应为国家对森林资源的管理活动;在客观方面表现为违反森林法的规定,滥伐森林或者其他林木,数量较大的行为;犯罪主体为一般主体;在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且具有牟利的目的。
1、犯罪客体不同。盗伐林木罪既侵犯国家、集体或他人林木所有权,也侵犯国家对林木采伐的管理制度,直接侵犯两种具体的社会关系,属于复杂客体;而滥伐林木罪主要侵犯国家对林木采伐的管理制度,一般情况下,直接只侵犯一种具体的社会关系,属于简单客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