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7.04
盗伐林木罪与滥伐林木罪的区别: 1、犯罪客体不同。盗伐林木罪既侵犯国家、集体或他人林木所有权,也侵犯国家对林木采伐的管理制度,直接侵犯两种具体的社会关系,属于复杂客体;而滥*林木罪主要侵犯国家对林木采伐的管理制度,一般情况下,直接只侵犯一种
区别如下: 1.主观方面不同。盗伐林木罪只能出于直接故意;而滥伐林木罪既可以出于直接故意,也可以出于间接故意。 2.侵犯客体不同。盗伐林木罪既侵犯国家、集体或他人林木所有权,也侵犯国家对林木采伐的管理制度;滥伐林木罪主要侵犯国家对林木采伐的
盗伐林木罪与滥伐林木罪的区别如下: 一、犯罪客体不同。 盗伐林木罪既侵犯国家、集体或他人林木所有权,也侵犯国家对林木采伐的管理制度,侵犯了多种社会关系,是复杂客体; 滥伐林木罪主要侵犯国家对林木采伐的管理制度,是简单客体。 二、犯罪客观方面
滥伐林木罪的构成要素:客体是国家保护林业资源的管理制度。客观方面表现违反森林法的规定,滥伐森林或者其他林木,情节严重的行为。主体是一般犯罪主体。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根据《刑法》第三百四十五条第二款的规定,违反森林法的规定,滥伐森林或者其他林
滥伐林木罪的构成要件如下: (一)客体要件,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国家林业资源保护管理制度; (二)客观要件,本罪客观上表现为违反国家森林保护法律法规,未经林业行政主管部门和法律规定的其他主管部门批准并颁发采伐许可证,或者持有采伐许可证,但违反采
构成滥伐林木罪的要件有: 1、主体要件:本罪的主体是一般主体。 2、主观要件:本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 3、客体要件: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国家保护林业资源的管理制度。 4、客观要件:违反森林法的规定,滥伐森林或者其他林木,数量较大。《刑法》第
构成非法收购、运输、盗伐、滥伐林木罪的条件为:客体是国家对森林资源的管理活动,客观方面表现为在林区非法收购、运输盗伐、滥伐的林木,情节严重的行为。主体为一般主体,即年满16周岁、具备刑事责任能力的人,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且具有牟利的目的。
滥伐林木罪与盗伐林木罪的区别: 1、滥伐林木罪采伐的是归本单位所有或管理的以及本人所有的林木;盗伐林木罪采伐的是归国家、集体或他人所有的林木; 2、滥伐林木罪主观上不具有非法占有林木的目的,而盗伐林木罪主观上具有非法占有林木的目的。
非法滥伐林木罪的四个构成条件是: 1、该罪的主体要件是自然人或单位; 2、该罪在主观上表现为故意且具有牟利的目的; 3、该罪的客体是国家对森林资源的管理活动; 4、该罪在客观上表现为在林区滥伐林木,情节严重的行为。
滥伐林木罪的构成要件如下: 1、客体要件,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国家保护林业资源的管理制度; 2、客观要件,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违反国家保护森林法规,滥伐森林或者其他林木,数量较大的行为; 3、主体要件,本罪的主体是一般主体,凡达到刑事责任年龄、
滥伐林木罪构成要件如下: 1、对象要件,侵犯的对象是森林法和其他有关保护森林和森林的行政法规、规章制度和森林和森林管理的正常工作秩序; 2、客观要件,犯罪犯罪表现为:违反森林法等有关保护森林、森林的行政法规、规章制度; 3、主要要件,犯罪主
(一)侵犯的客体是森林法和其他有关保护森林和林木的行政法规、规章制度和对森林和林木管理的正常工作秩序。 (二)在犯罪客观方面表现为:违反森林法和其他有关保护森林和林木的行政法规、规章制度;未经林业主管部门核准领取林木采伐许可证采伐林木;虽然
滥伐林木罪的构成要件如下: 1、侵犯的客体是国家保护林业资源的管理制度。 2、客观方面表现为违反国家保护森林法规,未经林业行政主管部门及法律规定的其他主管部门批准并核发采伐许可证,或者虽持有采伐许可证,但违背采伐证所规定的地点、数量、树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