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6.17
胁迫婚姻根据我国《婚姻法》是可以撤销的,胁迫婚姻没有实物证据是可以提供身份证据; 时间证据、受胁迫的证据等证据进行向法院提起诉讼,以申请解除婚姻关系。
胁迫婚姻没有证据的,当事人可以先去咨询律师,律师可能有办法找到证据。当事人毕竟不是专业人士,可能自己不能想到可以作为证据的东西,但是律师根据当事人的描述就可能有搜集证据的办法。
胁迫婚姻没有实物证据应采取下列办法进行处理: 1、当事人可以提供证人证言、身份证件等证据; 2、如果存在暴力胁迫的,还可以申请伤情鉴定; 3、通过多方综合举证,形成完整的证据链条,证明受胁迫而登记结婚的事实存在,并请求撤销婚姻。
婚姻受胁迫的证据有: 1、一方逼迫对方结婚的录音; 2、一方逼迫对方结婚的录像; 3、周围的证人证言; 4、当事人对于逼迫行为的承认; 5、警察经过调查得出的结论等等。
可以通过提交如下的证据来撤销婚姻关系: 1、身份证据。 (1)当事人的身份证或者其他身份证明; (2)结婚证或者其他能够证明婚姻关系成立的证据。 2、时间证据。受胁迫的一方撤销婚姻的请求,应当自结婚登记之日起一年内提出。被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
婚姻受胁迫的证据有: 1、身份证据: (1)当事人的身份证或者其他身份证明; (2)结婚证或者其他能够证明婚姻关系成立的证据。 2、时间证据:受胁迫的一方撤销婚姻的请求,应当自结婚登记之日起一年内提出。被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当事人请求撤销婚姻
婚姻受胁迫的证据可是人证物证,视听资料,和警察做的笔录,或者是被胁迫的录音或者视频。因胁迫结婚的,受胁迫的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撤销婚姻。请求撤销婚姻的,应当自胁迫行为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胁迫婚姻有效,但是胁迫婚姻属于可撤销婚姻。因胁迫结婚的,受胁迫的一方可以自胁迫行为终止之日起一年内向人民法院请求撤销婚姻。 被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当事人请求撤销婚姻的,应当自恢复人身自由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婚姻受胁迫的证据有: 1、一方逼迫对方结婚的录音; 2、一方逼迫对方结婚的录像; 3、周围的证人证言; 4、当事人对于逼迫行为的承认; 5、警察经过调查得出的结论等等。
婚姻受胁迫的证据,是指行为人以给另一方当事人或者其近亲属的生命、身体健康、名誉、财产等方面造成损害为要挟,迫使另一方当事人违背真实意愿结婚的情况。
婚姻受胁迫的证据,是指行为人以给另一方当事人或者其近亲属的生命、身体健康、名誉、财产等方面造成损害为要挟,迫使另一方当事人违背真实意愿结婚的情况。
依据规定,因胁迫而缔结的婚姻不是无效婚姻,但属于可撤销婚姻。因胁迫而结婚,要是指婚姻关系中的一方当事人或者婚姻关系之外的第三人,对婚姻关系中的另一方当事人,予以威胁或者强迫,使婚姻中的另一方当事人违背自己的意愿而缔结婚姻关系的婚姻。
胁迫是指胁迫人以给另一方当事人或者其近亲属的生命、身体健康、名誉、财产等方面造成损害为要挟,迫使另一方当事人违背真实意愿结婚的情况。 因受胁迫而结婚的,属于可撤销婚姻,受胁迫一方应当自结婚登记之日起向婚姻登记机关或人民法院请求撤销该婚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