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4.14
安置房过户需要以下材料: 1、安置房屋所有权证; 2、被拆除房屋所有权证; 3、拆迁安置协议及已回迁安置证明; 4、安置单位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资格证明; 5、安置单位法定代表授权委托书; 6、安置单位受委托人身份证; 7、房屋权属登记申请表。
商品房过户需要的材料有:商品房产权证、商品房买卖合同、购房发票、商品房初始登记证、平面图;商品房产权人身份证、户口本、婚姻证明;商品房减免审批表、完税凭证。
二手房屋过户的手续如下: 1、买方要对房子的产权进行调查。 2、签订二手房买卖合同。 3、找评估公司做评估。 4、贷款的房子要办理相关按揭业务。 5、按揭办理下来后,要注意注销该物业的他项权证。 6、将合同交到房管部门产权交易相关办事窗口,
买方需要提供卖方的身份证、网签协议、户口证明、完税证明,产权证上写几个人的名字就需要几人到场。卖方需要持有效身份证、户口证明及房屋所有权证到场办理,若该房产为夫妻共有时,夫妻双方都应该同时到场并提供有效身份证件、房屋共有权证及结婚证等其它相
商品房在办理过户登记时,申请人需要提供书面转让合同、购房合同或遗嘱等权属来源证明材料、本人的身份证明材料、房屋产权证书、房屋界址、空间界限、面积等材料、与他人利害关系的说明材料。
房屋买卖过户需要以下这些材料: 1.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申请书(原件留存); 2.申请人身份证明(查验原件、复印件留存); 3.房屋所有权证书(原件留存); 4.买卖合同(原件留存); 5.契税完税凭证(查验原件)。 6.有抵押登记或者抵押权
1、办理赠与公证申情人应提交下列证件和材料:赠与人的身份证件(居民身份证、户口簿、护照、通行证复印件);赠与书;赠与物清单及产权证明,如房产证、存单等;赠与物为共有财产的,应提供共有人同意将财产赠与他人的书面意见。 2、赠与物为集体的,应提
房屋赠与,指一方(赠与人)自愿把自己所有的房屋无偿赠与他人(受赠人),他人愿意接受的民事法律行为。房产赠与过户,需要办理房产公证、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等手续。 (1)办理赠与公证申情人应提交下列证件和材料: 1、赠与人的身份证件(居民身份证、
房产办理赠与过户的费用有:契税、印花税、公证费与房地产权转移登记费。契税为房管局评估价的3%,印花税为房管局评估价的0.5%,赠与公证费为房管局评估价的2%,房地产权转移登记费。
房产遗产过户需要的材料如下: 1、被继承人的死亡证明。 2、该套房屋的产权证明或其他凭证。 3、户口簿或其他可以证明被继承人与法定继承人的亲属关系的证明文件。 4、继承人的身份证件。
办理房产赠与公证应当提交公证申请书、房产赠与合同;个人身份证件、户口本、婚姻证明;房地产权证、房屋平面图及地籍图;房产完税凭证、契税减免审批表等。
协议离婚房产分割过户需要关于房产分割的离婚协议书、离婚证及复印件、离婚财产归属协议(权利人一方申请登记的,需要提交经公证的离婚财产归属协议)、房产证、身份证明等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