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6.13
我国民法典对配偶的继承顺序和份额无明文规定,适用民法典的有关规定;按照民法典的规定,配偶、子女、父母都是第一顺序的法定继承人,三者无先后之分。当配偶一方死亡后,首先应当依法分割夫妻共同财产。因为,遗产是由被继承人的个人财产和夫妻共同财产中属
以下问题是夫妻在相互继承财产时需要注意的: 1、只有一方先死亡的,另一方才可以继承; 2、继承时,应当将活着的一方财产分离出来,另一份作为遗产继承; 3、如果有夫妻债务的,应当偿还债务。
发生转继承后,不存在代位继承。代位继承指的是,被继承人的子女,在被继承人之前死亡的,继承人的子女的直系晚辈血亲,可以代位继承。现在已经发生转继承了,证明被继承人的子女,没有在继承人之前死亡。所以无法代位继承。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八条,
放弃继承权是有时间规定的,继承人应在遗产处理前作出表明放弃继承,若在遗产处理前没有表示的,视为接受继承。所谓遗产处理前指的是被继承人死亡后到遗产分割前的这段时间。若在遗产分割开始后继承人反悔或表明要放弃继承权的,法律明文规定该行为无效。 《
法律规定的事实婚姻的配偶继承权:如果是在1994年2月1日前就符合结婚实质要件的,属于有法律效力的事实婚姻,应当受到法律的保护,按照法定继承,配偶属于第一顺序继承权;如果是在1994年2月1日后符合结婚实质要件,应当补办结婚登记,没有补办结
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法定继承的财产一般归夫妻双方所有,离婚时双方均可对其主张所有权,但是如果双方有约定即婚后财产各自所有,或者是被继承人指定财产只归继承人个人所有的,则夫妻一方在婚内继承的财产属于夫妻个人财产,离婚时仍归个人所有,依法不予分割。
二婚妻子带来的孩子有继承权,只要继子女受到继父的扶养或扶助,经法律确认,继父和继子女之间形成了扶养关系时,继子女就可继承继父的遗产,享有继承权。但是如果继父以遗嘱方式指定他人继承自己的遗产的,即使继子女享有继承权也不能够继承继父的遗产。
在认定男女双方属于事实婚姻的情况下,彼此享有遗产继承权。同居生活期间一方死亡,另一方要求继承死者遗产,如认定为事实婚姻关系的,可以配偶身份按继承法的有关规定办理。
未成年的继子女是否有继承权,需要根据具体情况确定,如果继子女未与继父或继母共同生活,而由祖父母或外祖父母抚养教育成人; 继子女对继父或继母也未尽过赡养抚助义务的,则不能视为继子女与继父母之间形成了扶养关系,继子女就没有法定继承权。如果继子女
老人去世妻子儿子分配继承的方式:如果有遗嘱、遗赠的,按照遗嘱、遗赠来分配继承;如果没有遗嘱、遗赠的,由妻子和儿子、还有父母平均分配。法定继承是指在被继承人没有对其遗产的处理立有遗嘱的情况下,由法律直接规定继承人的范围、继承顺序、遗产分配的原
第一继承人和第二继承人都不在了的处理: (1)死者遗产有死者生前所属集体单位或国家所有。 (2)继承人的继承份额可以办理代位继承或者或转继承手续。
同居关系不可以继承对方的遗产,因为同居关系并不受法律保护。同居关系不存在法律上合法的夫妻关系,不具有夫妻的权利和义务。更不能够继承对方的遗产。但是被继承人立遗嘱将遗产赠与同居人的除外。
著作权继承中应该注意的问题有: 1、作者的著作人身权,继承人无法继承,但有责任对其进行保护; 2、如果合作作者之一死亡后,其对合作作品享有的使用权和获得报酬权无人继承又无人受7遗赠的,由其他合作作者享有; 3、其他注意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