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12.07
《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一)》第八十条第一款规定,明知自己患有梅毒、淋病等严重性病卖淫、嫖娼的,应当立案追诉。 第二款规定,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认定为本条规定的“明知”: (一)有证据证明曾
传播性病罪的性病标准: (一)有证据证明曾到医疗机构就医,被诊断为患有严重性病的; (二)根据本人的知识和经验,能够知道自己患有严重性病的; (三)通过其他方法能够证明是“明知”的。
《刑法》第三百六十条:明知自己患有梅毒、淋病等严重性病卖淫、嫖娼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本罪指明知自己患有艾滋、梅毒、淋病等严重性病而又卖淫、嫖娼的行为。
传播性病罪的构成应当包括: 1.本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过失不构成本罪。 2.本罪的主体是特别主体,即已满十六周岁、具有刑事责任能力,且患有梅毒、淋病等严重性病的人。 3.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严重性病患者实施卖淫嫖娼的行为。 4.本罪侵犯
传播性病罪的构成: 1.本罪的主体是特别主体,即已满十六周岁、具有刑事责任能力,且患有梅毒、淋病等严重性病的人。 2.本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过失不构成本罪。 3.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严重性病患者实施卖淫嫖娼的行为。 4.本罪侵犯的客体是
逃避检疫,有引起传播严重危险的行为构成妨害传染病防治罪、妨害国境卫生检疫罪; 应当依据《刑法》第三百三十条、三百三十二条对其进行量刑处罚。
构成传播性病罪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本罪的主体是特别主体,即已满十六周岁、具有刑事责任能力,且患有梅毒、淋病等严重性病的人。本罪侵犯的客体包括国家的传染病防治管理制度,也包括社会治安管理秩序,同时也包括他人身体健康
传播性病罪的构成要件为: 1、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双重客体,即他人的身体健康和社会治安治理秩序。 2、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严重性病患者实施卖淫嫖娼的行为。 3、本罪的主体是特殊主体,即已满十六周岁、具有刑事责任能力,且患有梅毒、淋病等严重性病的
涉嫌传播性病罪判决是处5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表现为严重性病患者实施卖淫嫖娼的行为,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过失不构成本罪。主体是已满十六周岁、具有刑事责任能力,且患有梅毒、淋病等严重性病的人。
按照以下要件判断是否构成传播性病罪: 1、犯罪主体是特殊主体,应当是年满16周岁具有刑事责任能力,患有严重性病的自然人; 2、犯罪客体是他人的身体健康和社会治安管理秩序; 3、犯罪主观方面是故意; 4、犯罪客观方面表现为严重性病患者明知自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