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6.11
民法典规定有以下情形的,婚姻无效:重婚;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未到法定婚龄。无效的婚姻自始没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不具有夫妻的权利和义务。同居期间所得的财产,由当事人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照顾无过错方的原则判决。
1、债权人与债务人明确约定为个人债务,应当由债务人本人承担清偿责任。 2、夫妻双方实行约定财产制的,如果债权人事先知道该约定,并与夫妻中的一方建立债权债务关系的,应当认定为个人债务,用债务人的个人财产清偿。 3、对夫妻共同债务,双方负连带的
夫妻共同财产婚姻法规定有,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1.工资、奖金; 2.生产、经营的收益; 3.知识产权的收益; 4.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本法第十八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5.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1)婚姻自由是法律赋予公民的一项基本权利。 (2)任何人不得干涉他人的婚姻自由。 (3)婚姻自由权利的行使应当在法律规定范围内行使。 (4)婚姻自由既包括结婚自由,也包括离婚自由。
结婚的实质要件如下:结婚应当男女双方完全自愿,禁止任何一方对另一方加以强迫,禁止任何组织或者个人加以干涉。结婚年龄,男不得早于二十二周岁,女不得早于二十周岁。直系血亲或者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禁止结婚。
婚姻的实质要件如下: (一)结婚必须双方完全自愿,不许任何一方对他方加以强迫或任何第三方加以干涉; (二)结婚年龄,男不得早于22周岁,女不得早于20周岁; (三)双方不是直系血亲或三代以内旁系血亲; (四)未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
婚姻成立的要件如下: 1、必须是异性男女,我国不承认同性婚姻; 2、男女双方必须在自愿的基础上达成合意; 3、必须达到法定婚龄,男的不得低于22周岁、女的不得低于20周岁; 4、必须符合一夫一妻制,即不得重婚; 5、必须不是直系血亲和三代以
男女申请结婚基本条件都有:男女双方必须是完全自愿,出于真实的意思表示;结婚时,男不得早于二十二周岁,女不得早于二十周岁;男女双方没有直系血亲或者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关系。
结婚所需要的条件有: 1、男女双方有缔结婚姻关系的意愿; 2、男不得早于二十二周岁,女不得早于二十周岁; 3、双方非血亲或者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 4、男女双方亲自前往婚姻登记机构办理相应的结婚登记手续。
下列情况不允许结婚登记: 1.双方或者一方未达到法定婚龄的。 2.双方是直系血亲或者三代以内旁系血亲的。 3.双方不是自愿结婚的。 4.双方或者有一方已经存在婚姻关系且尚未解除的。
男女申请结婚基本条件都有: 1、男女双方必须是完全自愿,出于真实的意思表示; 2、结婚时,男不得早于二十二周岁,女不得早于二十周岁; 3、男女双方不是直系血亲或者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
(一)已经与第三者有婚姻关系。 (二)低于结婚年龄以下者:男性早于二十二周岁,女性早于二十周岁。 (三)患有不应结婚的生理缺陷。 (四)和自己有着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关系的亲人结婚,也是不允许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