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2.20
报请死刑复核的程序:1.中级人民法院判处死刑的第一审案件,被告人不上诉的,应当由高级人民法院复核后,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核准。中级人民法院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的案件,由高级人民法院核准。高级人民法院不同意判处死刑的,可以提审或者发回重新审判。2
死刑复核结果认定事实和适用法律正确、量刑适当的,应当予以核准;认定适用法律有错误或量刑不当的,应当在纠正后作出核准死刑的判决或者裁定;认定事实不清楚或证据不足的,应当撤销原判、发回重审。
死刑复核结果的进行: 1、原判判处具体认定的某一事实或者引用的法律条款等不完全准确、规范的,可以在纠正后作出核准死刑的判决或者裁定; 2、原判认定事实和适用法律正确、量刑适当、诉讼程序合法的,裁定予以核准; 3、最高人民法院复核后认为原判认
中级人民法院判处死刑的第一审案件,被告人不上诉的,应当由高级人民法院复核后,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核准。高级人民法院不同意判处死刑的,可以提审或者发回重新审判。 高级人民法院判处死刑的第一审案件被告人不上诉的,和判处死刑的第二审案件,都应当报请最
死刑复核程序只适用于死刑案件,复核死刑立即执行案件的,只能是最高人民法院。复核死刑缓期二年执行案件的,只能是高级人民法院,具体申报程序如下: 1、死刑立即执行案件的报请复核。中级人民法院判处死刑的第一审案件,被告人上诉。或者人民检察院提出抗
死刑复核程序的流程如下: 1、中级人民法院判处死刑的第一审案件,被告人不上诉的,由高级人民法院复核; 2、高级人民法院复核同意的,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核准;不同意的,可以提审或发回重审。 3、高级人民法院判处死刑的第一审案件,被告人不上诉的,以
刑事案件死刑复核程序的特点: 1、死刑复核程序审理的对象具有单一性和特定性。 2、死刑复核程序是死刑案件必经的程序。 3、引起死刑复核程序的方式具有特殊性。 4、死刑案件的核准权,只能由最高人民法院或者高级人民法院行使。
高级法院核准死刑案件,仅能按照《刑法》的相关规定对死刑缓期执行的案件进行复核。《刑法》规定,死刑除依法由最高人民法院判决的以外,都应当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核准。死刑缓期执行的,可以由高级人民法院判决或者核准。
死刑复核程序的审理期限:以三个月到六个月为宜,对重大疑难案件需要延长的,可以经过报批延长,但最多不能超过特定期限。死刑复核程序的任务是,由享有复核权的人民法院对下级人民法院报请复核的死刑判决、裁定,在认定事实和适用法律上是否正确进行全面审查
一般来说,死刑复核期限是两个月以上。 司法实践中,对重大敏感案件,最高法院复核时间很短,有的用不到一个月,而通常,死刑复核程序一般要两个月以上,个别的案件核准甚至需要数年。 死刑复核是人民法院对判处死刑的案件进行复核所遵循的一种特殊审判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