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10.15
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全部股东表决权百分之十以上的股东,以下列事由之一提起解散公司诉讼,并符合公司法第一百八十三条规定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 (1)公司持续两年以上无法召开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公司经营管理发生严重困难的; (2)股东表决时无法
股东减持公告的情况如下:1、上市公司大股东通过协议转让方式减持股份的, 单个受让方的受让比例不得低于5%。协议转让价格范围下限比照大宗交易的规定执行;2、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本所业务规则另有规定的除外。减持股份是指,股份公司股票的持有者对所
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三十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股权;不购买的,视为
离婚后被认定为一方个人债务的不用承担债务。如果属于夫妻共同债务的,需要夫妻共同承担,首先用共同财产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或者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债务人可以中止履行债务的情形有四种: (一)经营状况严重恶化; (二)转移财产、抽逃资金,以逃避债务; (三)丧失商业信誉; (四)有丧失或者可能丧失履行债务能力的其他情形。 当事人没有确切证据中止履行的,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当事人互负债务,该债务的标的物种类、品质相同的,任何一方可以将自己的债务与对方的到期债务抵销;但是,根据债务性质、按照当事人约定或者依照法律规定不得抵销的除外。 当事人互负债务,标的物种类、品质不相同的,经协商一致,也可以抵销。
以下三种情况债务不得转让: 1、根据合同性质不得转让。例如,由担保合同产生的债权,由于担保合同来自合同,由合同产生的权利来自权利,只能与主权一起转让。因此,根据担保合同的性质,担保债权不能单独转让。 2、按当事人约定不得转让。有两种情况:一
股东应当在未缴出资范围内要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依据法律规定,公司财产不足以清偿债务时,债权人主张未缴出资股东,以及公司设立时的其他股东或者发起人在未缴出资范围内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依法予以支持。
债务在当事人互负债务的品质和种类相同的情况下可以抵销,当事人主张抵销的,应当通知对方,但是当事人互负债务的品质和种类不同的,经过当事人协商一致也可以抵销。
一旦出现以下情况,股东就要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1、虚假出资; 2、出资不到位; 3、抽逃出资; 4、公司清算未依法履行通知和公告义务; 5、执行未经确认的清算方案; 6、股东未在法定期限内进行清算; 7、股东怠于履行义务,致无法进
股东在下列情况下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1.虚假出资。 2.抽逃出资。 3.出资不到位。 4.公司清算未依法履行通知和公告义务。 5.执行未经确认的清算方案。 6.股东未在法定期限内进行清算。 7.股东怠于履行义务,致无法进行清算。 8.
夫妻共同债务应按如下情况偿还: 1、夫妻共同债务应当以夫妻共同财产偿还。共同财产不足以清偿债务的,由双方协商如何分割,协商不成由法院判决; 2、债权人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主张夫妻债务权利的,应当按照夫妻共同债务处理; 3、根据民法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