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12.17
基金公司设立流程: 1、选定公司名称,确定注册资本、股东及出资比例,然后,签订股东出资协议; 2、申请企业名称预先核准; 3、验资; 4、申请营业执照; 5、刻制印、银行开户。
被继承人留下债务的并且有遗产的,应当先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继承人以所得遗产实际价值为限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对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可以不负清偿责任。
公司分立后承担责任的主体一般由分立后的公司承担,但分立前与债权人就债务清偿达成的书面协议另有约定的除外。公司应当自作出分立决议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三十日内在报纸上公告。
公司成立前发生的费用由股东承担。公司不能成立时,对设立行为产生的债务和费用承担连带责任。公司不能成立时,对认股人支付的股份承担连带责任,并计算银行同期存款利息。在公司成立过程中,因发起人过失损害公司利益的,应当对公司承担赔偿责任。有限责任公
债权人向分立后的企业主张债权,企业分立时对原企业的债务承担有约定,并经债权人认可的,按照当事人的约定处理; 企业分立时对原企业债务承担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或者虽然有约定但债权人不予认可的,分立后的企业应当承担连带责任。 分立的企业在承担连
设立中的公司在性质是民事权利能力的经济组织,因为还没有完成设立登记,不具有独立的权利。依法设立的公司是公司是企业法人,有独立的法人财产,享有法人财产权。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公司法》第三条明确规定: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是企业法人。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以其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股份有限公司的全部资本分为等额股份,股东以其所持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
总公司债务可以用分公司的财产承担偿还责任。分公司不是独立法人,不能独立偿还债务,分公司也没有独立的财产,所以总公司可以用分公司的财产偿还债务。
总公司的债务可以用分公司钱偿还债务,但是不能让分公司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分公司并不是独立的法人,不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分公司的财产都是总公司的,因此,总公司可以将分公司的资金拿去偿还债务。
分公司和总公司之间不应承担连带责任。连带责任的承担应该是在平等的民事主体之间,而分公司和总公司并非平等的民事主体,而是具有隶属关系,所以,两者之间不存在承担连带责任的基础;其次,连带责任的承担必须有法律的明确规定或者合同的明确约定,否则便缺
首先,判断是否属于夫妻共同债务,若是夫妻共同债务,那么应该由其配偶承担。 其次,若不是夫妻共同债务,那么应该由债务人的继承人来承担。可以向债务人的遗产继承人主张权利,在继承遗产范围内偿还债务,协商不成,债权人向法院起诉,继承人放弃继承的,用
公司被股东会议决定宣告解散,在公司财产、债权债务未进行清算,公司尚未注销时,公司并未结束,公司的法律人格仍旧存在。只有当公司经清算、注销后,公司方为终止,公司的法律人格才最终消灭。在公司未终止前,公司仍有义务承担公司的债权债务。
1、公司股权整体转让后,原公司的债务,新公司仍应当承担责任。 2、因为公司是一个法人主体,法人主体没有消灭的,债务依然由该法人主体承担,公司股权的变更,不影响责任的承担。 3、对于在股权转让时隐藏的债务,按股权转让协议的约定处理。 股权转让